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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聿文:整風不能走過場

http://www.CRNTT.com   2013-06-24 11:40:33  


 
  中共在過去也出台過很多有關改進工作作風、改善同人民群眾聯繫的規定和制度,但很難走出在作風問題上的“改進—回歸—再改進—再回歸”的循環怪圈,接受這種教訓,十八大後,中央出台了八項新規,非常具體,針對性、操作性非常強,並且強調領導人要率先垂範,做好榜樣,此外,還有督察和檢查。這都是過去類似規定沒有的。儘管如此,從目前暴露的情況看,不少幹部存在著觀望心態、僥幸心態和變通心態,認為改作風是“上面的事”,在落實要求上“慢三拍”,甚至以“文件沒到”為由頂風作案;又或者心存“偶爾違規無所謂”、“不被查到就沒事”等想法,照舊我行我素;要不就表面上做足文章,暗地里各類改頭換面的違規行為大行其道。這也說明,改作風僅僅依靠八項新規的轟動效應和激勵效應遠遠不夠,領導人的表率只能在一段時間內有些效果,要想改作風的效應長期化,就必須靠科學化、制度化和規範化,使之成為國家政治生活的常態。

  一項規定或要求的制度化過程一般包括三個環節,即形成共同的價值觀念和一致的價值趨向,再根據共同的價值需要制定規範,並建立起保證規範實施的組織機構和體制。就轉作風而言,在第一個環節實際上需要領導幹部形成這樣一種價值觀念,即轉作風是對領導幹部特權的限制和糾正,領導幹部和人民群眾一樣,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沒有絲毫特權。未有這種認識自覺,轉作風就不會主動進行,而是處於一種被動地催著走的地步。這樣的轉作風就不可能徹底。

  從制度建設來說,幹部作風的轉變根本有賴於社會形成一個民主的體制,最低限度,決定官員升降的一部分權力掌握在民眾手上。但在一個對上負責而不對下負責的體制里,要使高層倡導的轉作風確實發生實效,除了上面採取專項檢查、隨機抽查、暗訪等多種方式外,更主要的是構建規範化的日常管理機制,引入監督、評判機制。這就需要對現有作風建設方面的制度規範進行清理,沒有的要盡快制定出台,不完善的要盡快予以完善。作風建設的制度規範必須盡可能具體、明確、客觀,增強針對性和可操作性,讓幹部明確應該怎麼做,不能怎麼做,違反了如何承擔責任和後果,以減少在執行過程中“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空間。

  有了制度幹部作風的制度建設後,還需要加強執行力度,強化制度執行剛性。此外,也要發揮媒體和輿論的監督功能,使媒體和公眾能夠比較好地行使監督權。因為幹部的作風好不好,公眾和輿論最有評判權,所以他們也最有積極性去監督官員。這就需要有限度地開放媒體和輿論,使他們敢於去行使監督權利。

  上述這些措施,是這次整風運動中需要創新的地方,目的是為群眾路線建立長效機制,以確保整風運動不走過場,並在整風結束後黨和群眾的關係能有一個新的發展。

  (作者簡介:鄧聿文,和訊網專欄作者,供職於中央黨校學習時報,民革中央社會與法制委員會委員。)

鏈接:

韓咏紅:“整風” 可能引發的風險

  2013年06月24日新加坡聯合早報

  從網上留言與部分朋友的反應看,中國輿論對於中共高層即將開展的“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期望值大致為正反兩面各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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