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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八駿:香港普選症結不能回避 | |
http://www.CRNTT.com 2013-12-06 10:20:53 |
政改咨詢和立法,關鍵在於處理普選問題癥結。對於如何選舉出“愛國愛港”、“不與中央對抗”的候選人,有論者提出“守尾門”,將責任推卸給中央,這不是解決矛盾,而是惡化矛盾。至於所謂“請中央相信港人會理性務實地選舉能為中央接受者”,更是欺騙市民的說法。 關於2017年行政長官和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咨詢和立法,關鍵在於處理普選問題症結。 根據《基本法》第四十四條,凡年滿40周歲、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滿20年並在外國無居留權的中國公民,有資格參選行政長官;顯然,包括反對派頭面人物。但是,根據《基本法》第四十三條,行政長官對中央人民政府負責;如果反對派頭面人物當選行政長官,《基本法》這一規定就難以落實。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兼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會主任李飛最近訪港時指出,上述矛盾是香港普選行政長官方案必須處理的。換言之,這是香港普選問題癥結。 為何《基本法》第四十三條與第四十四條隱含如此深刻而尖銳的矛盾?因為香港當前和今後相當一段時間政治生態。 從選舉角度看,自1991年港英當局在立法機關產生辦法中有限度引入分區直選以來,愛國愛港陣營與“拒中抗共”陣營在歷次立法機關分區直選中的得票率和席位獲得率大體保持在四成與六成之比;2012年特區第五屆立法會分區直選上述比例調整為前者略高於四成而後者略低於六成,是一個值得重視的信號,卻未至於扭轉基本格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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