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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需要一個明明白白的三峽工程

http://www.CRNTT.com   2014-04-01 10:06:25  


  中評社北京3月31日訊/三峽集團的腐敗社會上早就屢有所聞,近日中紀委常委進駐三峽更是引起社會極大關注。上海東方早報昨天登載任大剛的文章《人民需要一個明明白白的三峽工程》指出,該公開的必須公開,人民需要一個清楚明白的三峽工程,這是一個最樸素、最基本的要求。

  三峽工程注定要再次捲入漩渦之中。

  它最近一次捲入漩渦,是在2009年10月12日,北京市民任星輝就“三峽工程建設基金”(以下簡稱“三峽基金”)收支情況,向財政部提出信息公開要求。而財政部除告知“三峽基金”2008年的收入和支出數據已公開及具體查詢方法外,對任星輝申請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答複稱:根據您提交的申請材料,您所需申請獲取的其他信息與您本人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並無直接關聯。對於您申請獲取的其他信息本機關不予提供。

  2009年12月28日,任星輝就此向財政部申請行政複議,財政部作出不予受理決定。任於是在2010年1月26日向北京市一中院提出訴訟。本該7天之內回複,坐等兩個月後,法院決定不予受理。

  就在任星輝訴訟請求被駁回的同時,《瞭望》新聞周刊以“追問三峽基金”為題,不僅對任星輝所遇到的信息公開難題給予了報道,而且《瞭望》的記者以函件形式,向財政部、三峽集團提出采訪請求。財政部表示,不便接受采訪;三峽集團的答複是:“三峽基金是納入國家財政預算的專項基金,三峽集團僅是三峽基金的使用單位之一,所以不便就您的問題接受采訪。”

  其實在向財政部提出信息公開申請次日,任星輝還曾經向國務院三峽建委和三峽集團提出過信息公開申請,前者的答複是:“根據工作職責,這兩個問題不屬於我辦的管理範圍。建議向財政部、國家電網公司、中國長江三峽集團公司咨詢。”後者的答複是“中國長江三峽集團公司不是行政單位,也不屬於公共企事業單位,不適用《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無義務向閣下提供上述信息”。

  公衆也好,國家主流權威媒體也好,兜了一圈,無法問出個所以然。這波漩渦無形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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