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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跨境人民幣結算快速發展背後的套利行為

http://www.CRNTT.com   2014-06-18 09:13:05  


 
  文章認為,資金從來都是為逐利而來,只要有套利機會,套利活動就不可避免,套利活動會對政策效應形成一定的衝擊或消解,嚴重時還會對市場形成較大的震蕩進而引發風險。尤其人民幣跨境流動已成國際游資進出的重要渠道的新形勢下,如何加強對人民幣跨境套利交易的管控與監測,面對著一系列新問題,需要有新的思路。

  比如,加強跨境資金流動監測,在保持一定容忍度的同時,加大對企業結售匯行為轉移,尤其是跨境融資行為轉移的監管力度。按照主體監管的思路,統籌管理經常項下跨境融資和資本項下跨境融資業務,合理測定境內主體的融資規模,對超出部分實行審慎監管,同時將跨境人民幣業務納入貿易融資統計範疇,構建本外幣聯動的非現場監測預警體系。但離岸市場的發展使得銀行體系與境外市場的聯繫更加緊密,這都使得在岸市場更容易受到國際金融市場波動的衝擊。因此,需進一步強化國際收支風險監測預警,將跨境人民幣業務納入預警指標體系,豐富政策儲備,強化應急管理,將審慎適度的外匯和人民幣業務管理與跨境資金流動風險防範結合起來。

  再如,人民幣回流還需“有扶有控”,逐步擴大人民幣境外使用。在推進離岸市場發展的過程中,對人民幣回流渠道的拓展應堅持“有扶有控”,鼓勵外資企業利用人民幣FDI代替外幣FDI,審慎控制境內中資企業在香港的融資,減輕人民幣融資資金回流對國內市場的衝擊。同時,吸取日元國際化的經驗教訓,防止離岸市場對回流渠道形成過度依賴,運用政策和市場手段,鼓勵人民幣通過離岸市場在第三方之間使用,尤其是外國企業在離岸市場借人民幣並在境外使用。

  還有,強化本外幣政策協調配合,實行本外幣一體化監管。本外幣一體化監管著重體現為人民幣外債與外幣外債監管的協調配合。為此,要在堅持人民幣回流渠道“有扶有控”原則下,將內資企業在境外的人民幣融資資金回流納入外債規模管理,並給予內資企業一定的人民幣外債額度,實行規模或比例上限管理。對外資企業本外幣負債實行統一管理,通過給予人民幣外債較外幣外債更為寬鬆的管理政策,鼓勵外資企業以人民幣外債替代外幣外債。統籌管理銀行外債與企業外債,減少政策套利,防止銀行、企業通過負債主體的變化規避外債規模管理。

  文章指出,根本點還在於大力推進市場化改革,在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進程加快的背景下,加快推進匯率和利率市場化的改革步伐,以使跨境套利資金的流動能自然縮小兩岸匯差、利差,進而減輕持續的跨境套利資金流動對國內經濟金融運行的衝擊。在時間順序的選擇上,需慎重處理好“兩率”市場化與人民幣國際化,以及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之間的關係,以我國的國情,理當在人民幣離岸市場發展到足夠大規模,以致跨境套利資金流動對國際收支產生實質性影響之前,在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實現之前,完成利率、匯率的市場化改革。從當下的現實看,人民幣匯率已接近均衡水平,且在岸匯率能隨離岸匯率波動調整,人民幣匯率市場化的條件相對成熟,可以考慮進一步放寬人民幣匯率波幅控制,減少對人民幣匯率中間價的幹預。至於利率市場化改革,可通過調增境外清算行參與境內銀行間市場的交易額度,來加強境內外銀行間市場的利率聯動,進而縮小境內外利率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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