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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專家:南海U-型線 要在法理上站住腳

http://www.CRNTT.com   2014-08-13 00:36:55  


兩岸通過U-型線對南海90%的海域享有領土主權。
  中評社8月13日電/金門大學一點理論研究中心主任俞劍鴻在《中國評論》月刊8月號發表專文《法理上站得住腳的南海U-型線》,作者認為:“我們必須要從辯證的(dialectical)角度來描述、解釋和推論一個雙重保險的歷史性水域與非歷史性水域。換言之,在U-型線內,我們會同時看到等同於非歷史性水域的內水、領海、毗連區、專屬經濟海域和大陸架加上1982年前後所有的海洋法並未提到的maritime commons〔海(洋)事(務)公共(或者共同)疆域〕⑩的存在”,文章內容如下:
  
     美國的雙重標準

  美國人最喜歡玩弄國際(架構),先舉出兩個例子:今年3月,美國總統Barack H. Obama說要以國際法來處理烏克蘭部分地區例如克里米亞的獨立問題。

  今年4月,白宮副國家安全顧問①Benjamin J. Rhodes首次對“中華民國”與南海U-型九段線指出,美方不會替“中華民國政府”發言②,也不對個別國家的宣示抱持立場,他強調要以國際公法架構來處理爭議。③

  美國的公部門曾經就他們是否擁有歷史性水域(historic waters)打過官司。2005年6月,美國最高法院曾經就那個議題做出對美國聯邦政府有利的判決。大致的過程是這樣的:美國聯邦政府曾經就阿拉斯加州(State of Alaska)的Alexander群島是否擁有兩處在水面之下的地方(two areas of submerged land)並且它們是否為歷史性內陸水域(historic inland waters)被該州起訴。④易言之,阿拉斯加利用例如歷史性內陸水域這個概念來佐證說該群島是屬於該州政府所管轄的。但是,美國聯邦政府從未公佈說該片水域(waters)自從向俄國人於1867年4月購買下之後為(as)內陸(inland),⑤並且最高法院指出說例如該群島水域從未被外國認定為歷史性的(due to absence or non-inclusion in any published list of the world's historic waters),又例如當阿拉斯加不再是俄國的殖民地時其他國家的船隻還是享有無害通過權(innocent passage)。⑥

  誠如一位在美國研究與解讀國際法的大陸人士所指出的,“美國表面上口頭尊重國際法,尊重雙邊或多邊協定,但實際上又置國際社會於不顧頻頻違反國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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