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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誠意港人民意 反對派會遵重嗎 | |
http://www.CRNTT.com 2014-08-27 08:38:55 |
港人看到,香港立法會26名反對派議員8月20日聯署政改承諾書,指如果特區政府提出的政改方案不符合“國際標準”,會投票否決。已有香港民主黨的反對派議員已經表明,一旦人大常委會的決定訂明須得到過半數提委支持才能成為特首候選人,或限定候選人數目在四個或以下,民主黨便參與“佔領中環”。某種程度上說,如果人大常委會的審定的政改方案不能滿足反對派的某些條件,他們就不僅要投票否決,還要順勢發動佔領中環。 從以往激進反對派通過捆綁溫和反對派破壞香港重大民主改革步伐的慣用手法來看,他們在立法會否定2017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的可能性非常大,借故發動“佔領中環”強力破壞香港經濟的機會非常高。 而參照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在2007年12月通過的《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2012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及有關普選問題的決定》的表述:“2017年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五任行政長官的選舉可以實行由普選產生的辦法;在行政長官由普選產生以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選舉可以實行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的辦法”。決定說2017年香港行政長官的選舉“可以實行由普選產生的辦法”,似乎也可以這樣理解,“可以”並不是“必須”或者“一定”,也就意味著在某些特定狀況下也“可以”不“實行由普選產生的辦法”,這裡體現了由中國中央政府主導香港特區政制改革的權力與意志。而“在行政長官由普選產生以後”, “立法會的選舉可以實行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的辦法”,也就意味著,如果“行政長官”不能順利通過“普選產生”,立法會“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的辦法”,亦將隨之變為“以後”。 作為港人,我們應該意識到,由於激進反對派此次又要捆綁溫和反對派,阻止推進普選行政長官的政改,香港的民主進程正面臨全面延誤的危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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