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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建“一帶一路”自貿區乃大勢所趨

http://www.CRNTT.com   2015-05-01 08:11:44  


“一帶一路”有望構建新的全球經濟大循環,將形成除大西洋貿易軸心和太平洋貿易軸心之外,新的以亞歐為核心的全球第三大貿易軸心。
  中評社北京5月1日電/“一帶一路”頂層設計方案已出爐,“一帶一路”由戰略構想階段步入了全面務實的發展階段。以增量改革推動全球存量改革,構建跨區域,乃至全球層面的協調保障機制迫在眉睫。從未來發展大趨勢看,加快構建面向亞歐的自貿區網絡,促進雙邊/多邊FTA或BIT協定談判,落實推動多/雙邊直接投資政策,並在此基礎上建立自由、公平、公正的全球開放性多邊貿易和投資體系建設,最終建成“一帶一路”自貿區是重要的實施路徑。

  上海證券報發表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副研究員張茉楠文章表示,“一帶一路”有望構建新的全球經濟大循環,將形成除大西洋貿易軸心和太平洋貿易軸心之外,新的以亞歐為核心的全球第三大貿易軸心。

  據世界銀行數據計算,1990年至2013年間,全球貿易、跨境直接投資年均增長速度為7.8%和9.7%,而“一帶一路”相關65個國家同期年均增長速度分別達13.1%和16.5%;尤其在國際金融危機後的2010年2013年期間,“一帶一路”相關各國對外貿易、外資淨流入年均增長速度分別達13.9%和6.2%,比全球平均水平高出4.6個百分點和3.4個百分點。預計未來的十年,“一帶一路”出口規模占比有望提升至1/3 左右,成為中國的主要貿易和投資夥伴。

  從20世紀60年代到80年代,從日本到“亞洲四小龍”再到東盟,東亞國家和地區通過產業的依次梯度轉移,大力發展外向型經濟,形成了實現了經濟騰飛的“雁陣模式”。上世紀80年代,亞洲形成以日本為領頭的雁陣模式,日本以其先進的工業結構占據了頂層,新興工業化經濟體處於第二梯度,中國及東盟諸國為第三梯度。三個梯度分別以技術密集與高附加值產業、資本技術密集產業、勞動密集型產業為特征。隨著中國產業結構升級及日本經濟持續衰退,過去以日本為雁首的亞洲產業分工和產業轉移模式逐漸被打破。根據勞動力成本和各國的自然資源禀賦相對比較優勢,未來5年,中國勞動力密集型行業和資本密集型行業有望依次轉移到“一帶一路”周邊及沿線國家,帶動沿線國家產業升級和工業化水平提升,構築起以中國為雁首的新雁陣模式。我們需充分挖掘“一帶一路”區域國家經濟互補性,建立和健全供應鏈、產業鏈和價值鏈,促進泛亞和亞歐經濟一體化。

  文章分析,“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發展水平參差不齊、利益訴求各異、國家間關係錯綜複雜,很可能引發大國之間新的“秩序之爭”、“格局之爭”,特別當 “一帶一路”建設深入到區域安全高風險地帶的時候。所以,“一帶一路”作為前所未有的戰略創新,也面臨著前所未有的風險與挑戰。加強區域貿易投資合作,還須克服諸多高強度難題。

  首先,區域整體發展水平和市場規模較低。根據57個主要國家的統計計算結果顯示,2013年人均GDP水平低於1萬美元(世界平均水平是10500美元)的國家有35個。這些國家的人口總數達39.5億,占全球的55.33%,但GDP僅占全球的20%;人均GDP僅相當於這一區域平均水平的76.5%,全球平均水平的35.7%。其次,高水平經濟一體化建設滯後。雖然絲路地區人口眾多、距離相近,具有深化彼此之間經濟關係的有利條件,但由於經濟發展水平差異巨大、地緣政治複雜等原因,缺乏以本地區成員為主、具有廣泛代表性的多邊自貿安排和有效合作機制,制約了區域內合作的深度和廣度。其次和歐盟、NAFTA及東盟等地區相比,“一帶一路”相關國家面向區域內國家的出口和進口在全部對外貿易中的比重比較低,過度依賴於外部市場,受區域外經濟波動衝擊的風險較大,有可能加劇區域內經濟體之間的惡性競爭,壓低區域整體的貿易收益水平。還有,“一帶一路”區域國家經貿合作還處於初級階段。如新歐亞鐵路途經多個國家,軌距不同,換軌操作費時耗力,各國口岸合作機制尚未形成,通行便利化程度不夠,物流成本偏高,一些國家的港口設施落後,增加了相互商品和服務流通的困難程度。

  文章提出,“一帶一路”戰略的真正落地,須立足於創新理念和創新規則,構建跨區域協調機制,做實做細政府間合作,制定研究雙邊或多邊可接納、互動互補、操作性強的方案,加緊完善相關制度保障。比如構建雙邊為主、多邊為輔的政府間交流機制,建立“共享收益,共擔風險”的治理新機制;與本國發展戰略有效對接;對合作意願較強的國家,可共同成立合作規劃編制小組,盡早建設一批取得積極成效的合作典型項目;注重充分協調並整合現有上合組織、金磚國家機制、APEC、亞信、中國與東盟“10+1”、 RCEP、歐亞聯盟,以及正在積極推進的亞太自貿區(FTAAP)等區域組織和機制。

  目前,中國在建自貿區20個,涉及32個國家和地區。其中,已簽署自貿協定12個,涉及20個國家和地區,分別是與東盟、新加坡、巴基斯坦、新西蘭、智利、秘魯、哥斯達黎加、冰島和瑞士的自貿協定,內地與香港、澳門的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CEPA),以及大陸與台灣的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均已實施;正在談判的自貿協定8個,涉及23個國家,分別是與韓國、海灣合作委員會(GCC)、澳大利亞、斯里蘭卡和挪威的自貿協定,中日韓自貿協定、《區域全面經濟合作夥伴關係》(RCEP)協定,以及打造中國-東盟自貿協定(“10+1”)升級版。據此,未來將逐步形成立足周邊、輻射“一帶一路”區域、面向全球的高標準自貿區網絡,並最終建成“一帶一路”自由貿易區(F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