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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建宗語中評:梁游“港獨”觸全國人民底線

http://www.CRNTT.com   2016-10-21 00:13:09  


 
  第一,兩位議員作出極不負責任的辱華行為而拒不道歉。

  第二,他們作出涉嫌違反基本法104條和《宣誓與聲明條例》的規定下,政府在入稟高等法院申請臨時禁制令失敗。

  第三,立法會主席在高等法院給予司法覆核許可的情況下,仍然堅持讓兩位議員宣誓。

  這個政治決定是情非得已,值得諒解,他們也願意承擔責任。

  中評社:但熱血公民鄭鬆泰批評建制派的做法是自打嘴巴,指建制派以往一直提出不要耽誤民生議題,但今日卻為一些政治爭拗而製造流會。對於這種批評,您又是怎麼看的?

  何建宗:多年來反對派帶頭拉布流會,目的是衝擊政府施政,拖慢預算案和重要法案以至工程項目的通過,已經對民生造成重大衝擊。這次流會是回應候任議員蓄意不按規定宣誓而毫無悔意之下,被允許再次宣誓的一次行動。以影響民生為目的的流會和為了排除宣揚“港獨”議員進入議會的流會,意義完全不一樣。

  中評社:如今,律政司已代表特首入稟法院要求司法覆核,要求推翻立會主席梁君彥准許梁遊二人宣誓的決定。您認為律政司提出的司法覆核是否合理?

  何建宗:這是完全合法合理的。根據基本法48條第二款,行政長官負責執行基本法,兩位議員涉嫌違反基本法104條立法會議員依法宣誓的規定,和《宣誓及聲明條例》當中涉嫌“拒絕或忽略”作出誓言,因此他有責任向法院提出訴訟。

  中評社:但也有人認為這是政府干預立法會事務,行政干預立法的表現,您又怎麼看?

  何建宗:行政機關是向法院提出訴訟,勝負難料,怎麼會干預立法會呢?民選議員雖然有民意基礎,但也必須在符合基本法和其他法律的前提下才可以就職。況且高等法院已經給予司法覆核許可,證明此案存在重要法律問題,可供爭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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