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觀察與思考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第10頁 第11頁 第12頁 第13頁 第14頁 第15頁 第16頁 】 
中評重磅專訪:吳敦義談時政變局

http://www.CRNTT.com   2017-12-21 00:14:57  


 
  所以發退休軍公教年終慰問金,不是訂有專法的依據,而是用每年衡量政府的財務狀況,當略有餘力可以辦的時候,我們就編列預算,請貴院審議,貴院同意了,就成為措施性的法律,所以我說你們幾位就不要為難我們吧,反正不分藍綠,不分老少,擔任“國家”負責人都崇德報功,彌補過去軍公教所得不高。

  這樣說服,大概都能講通,我們從來沒有用霸道,“你們不要過來”,不必初審,直接送給二讀了,從來沒有這麼霸道。不然他們連腳舉起來都不夠,我們有86席,他們才27席,他們乘以2,不過54席,那時我們沒有霸道過,所以我們這個黨,就是太尊重別人的人格,太溫和。

  不能講溫良恭儉讓,每次講到讓,就要當仁不讓才行,不能老是讓。

  中評社:中國國民黨內部目前對兩岸關係政策主張很多元,主席怎麼看黨內的不同兩岸觀點?是否考慮去進行整合?主席認為黨的兩岸政策主張應該如何表述較完整?

  吳敦義:黨內本來就有整合,但是要說每個人的主張都一致,當然是辦不到,當然是多元的整合。我們在1992年整合過,“國家”的政策就整合過,當時有增修“憲法”條文,要開啟“立法”委員全面改選。

  當年“憲法”的增修條文提到“國家統一前”,舉行自由地區選舉,而不是以“主權地區”,因為如果講主權還及於中國大陸地區,治權範圍之內,就是台澎金馬,自由地區進行“立法”委員全面改選,結束萬年“國會”很重要的依據。自由地區就是台澎金馬,大陸地區就沒有改選“立委”,不然有些終身“立委”是南京、重慶選出的。

  另外,也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範任何民間團體跟個人都沒有權利跟大陸簽署協議,協議一定是由政府授權機關。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目前唯一授權就是海基會,這是這麼簡單。

  海基會跟海協會在1992年進行兩輪談判,第一次在香港,另一輪就是在北京,結果都沒有達到“完全的共識”。回來之後,海基會有兩位副秘書長及一些處長腦力激盪,我們中間有某些講法跟大陸某些講法,提法很接近,文字上稍微拉長一點,就有磨合、模糊的空間,得出35個字簡稿給當時的“總統”、國民黨主席李登輝。

  內容即是“兩岸都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但是對於它的含義,雙方同意用口頭聲明方式,各自表述”,算一算就是35個字。當年11月3日海基會就將內容傳給大陸,海協會收到也呈報權責機關。大陸方在11月16日就回函“有關各自表述的原則,既經台灣有關方面核可,我會充分尊重並接受”。

  這個精神,就是從“憲法”增修條文“在兩岸統一前”而來。過去那個時代,我們也有口號,叫做“三民主義統一中國”。某位金門戰地指揮官曾經告訴他一個真實的笑話,金門懸掛的“三民主義統一中國”,在大陸拍照時,常常都被當成背景,有一次牌子掉了一個字,對岸趕緊喊話,要我們趕快補上。

  兩岸都覺得戰火不能再打了,反正就是和平。你看這次習先生花了兩、三個小時講話,他對“馬習會”給予高度肯定,他認為兩岸領導人會面是重要的事情,雙方在七對七的會談里,馬“總統”有向習先生明確表達“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原由,這在台灣媒體出版的專刊都有原文。

  馬在會前會沒有講,所以回台後問我評定“馬習會”。我回答“你不能講”,因為這是違背“一中各表”的意思,因為習先生站在那裡、馬先生也站在那裡,如果高談“一中各表”的“九二共識”,對方豈不也要談“一國兩制”,那就破局了。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第10頁 第11頁 第12頁 第13頁 第14頁 第15頁 第16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