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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從國安立法看中央治港思路變化

http://www.CRNTT.com   2020-07-06 00:08:03  


 
  “一國兩制”下的香港成為大國博弈短兵相接之地,成為中美摩擦、衝突的“磨心”。這將是場“複雜博弈”,因為香港是中國最開放、最自由、國際化程度最高的城市,中美皆在此有著巨大利益。中國出於捍衛國家主權、安全的考慮,不會容許香港一直存在維護國家安全的缺口。而美國出於自身利益考慮,對香港的介入程度越來越深、干預力度也越來越大。2019年11月,香港“修例風波”期間,美國以修訂自己國內法即《1992年美國香港政策法》的形式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公然對中國內政進行干涉。中國隨後宣佈了一些制裁措施,但顯然單純的“制裁”屬於“治標”,“治本”還需從法律、制度層面建設好維護國家安全的屏障。

  二、涉港國安立法集中體現國家治理理念與治港方式的變化

  中央主動出手為香港進行維護國家安全的立法,固然與香港形勢、國際形勢的變化有關,更深層的動因則是中國國家治理理念與治港方式的變化,反映中央政府不斷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的努力。

  (一)國家治理理念的發展

  從統治到治理,英文雖都是GOVERNANCE,但用詞上的變化體現了執政者更開放包容的態度,更重視法治、平等,以及社會參與者的聲音與利益。中國共產黨已成立近100年,在1949年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後,逐漸從革命黨向執政黨轉變,這一過程本身包括治理國家理念的發展演進。尤其是2012年中國共產黨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以來,在推進依法治國、國家治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方面大步快走。

  2013年11月,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這是中國共產黨首次明確將治理理論上升至國家政策層面,預示著中國共產黨的執政理念發生重大變化。2014年10月,十八屆四中全會首次專題討論依法治國問題,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2015年7月,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並設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這部新的國家安全法雖不在香港實施,但對香港、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和港澳同胞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提出原則要求,即第十一條第二款“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第四十條第三款“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應當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香港特區作為中央政府轄下的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有責任、有義務維護國家安全,這毋庸置疑。2017年10月,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報告中提出,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國領導小組;2018年3月,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2019年10月,十九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2020年5月,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中國首部《民法典》,對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意義重大,而同一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建立健全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則可視為中央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方面的具體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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