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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處學術不端需要跳出利益圈子

http://www.CRNTT.com   2009-03-21 09:28:48  


學術造假能夠保持不穿幫,往往與利益圈子有關係。
  中評社北京3月21日訊/《中國青年報》今天登出謝湘的文章,強調“查處學術不端需要跳出利益圈子”。文章内容如下: 
 
  “對待學術不端的行為,要像體育界反興奮劑一樣,要像對待假冒偽劣產品一樣‘零容忍’,做到不護短、不姑息、不手軟。”

  今年的“3·15”,教育部部長周濟在高校學術風氣建設座談會上的一席話,恐怕讓公衆的視綫立即從央視的消費維權晚會轉移到學術打假的問題上來了。接連幾天,關於這一話題的衆多議論以及教育部的後續行動——發出《關於嚴肅處理高等學校學術不端行為的通知》,成為媒體重要版面的重要內容。

  新通知強調了一句話:高校對查處學術不端行為負直接責任。具體可以理解為,高校是一級組織,而有學術不端行為的只是個人或者下屬部門的小團體。然而,學術不端的行為僅僅限於個人或院系一級的領導嗎?顯然不是。如果是在更高一個層次上即高校自己集體有組織的造假行為,又該由誰來處置呢?

  這樣的實例并不少見。湖北就發生過某高校以科研處長為首的課題小組以“電磁式油污水處理成套設備的研制”的“重大成果”,名列省科技進步一等獎行列的典型案例。後經該校教師揭發、記者調查證實,此項目從頭到尾就是一場精心編織的大騙局,典型的學術不端。隨後,學校主動撤消了這個項目申報科技進步一等獎的報告。

  問題是,出現了這樣的醜聞,當事人并沒有得到應有的處理,相反在新一輪的幹部競崗中卻繼續得到了升遷和重用,成為學校關鍵崗位引人矚目的“實力派人物”。心中有數的科研處長早就有話放在那裡:學校由學院升格為大學,那麼多成果材料不都是通過我一手搞出來的?如果把我扳倒了,那他們書記、校長一個也跑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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