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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慮社會正義追求 難有放扁空間

http://www.CRNTT.com   2009-09-13 11:18:53  


陳水扁如果被放出監獄,台灣對社會正義的追求必將受到重創。
  中評社台北9月13日訊/“未來高院無論用什麼公開透明,或者公平公正的方式選出承審法官,挺扁人士肯定都要批評法官不公,批法官都是藍色的。”“既然怎麼審案都會被批評不公不正,二審法官只要能做到心證不受外界影響,未來審判獨立的空間反而變得更寬廣,也是好事。”而“面對這樣的被告,二審法院只要稍稍思慮到社會正義的追求,幾乎少有放陳水扁出去的空間。”資深媒體工作者高源流今天在《聯合報》登出文章“心證若不受影響 審扁空間更寬廣”,發表上述看法。文章内容如下:
 
  扁珍被台北地方法院重判的前後,民進黨挺扁的言論雖多,但清掉一些令人生厭的廢話,幾乎只剩兩個可以談的重點。一是期待二審能有個公正公平的法官來審扁案,二是期待二審法官能停止羈押陳水扁,讓他有個充分實施辯護權的空間。

  說白點,挺扁人士所說的公正公平法官,並不是一般人說的“我心如秤”的法官,而是能審出個對扁珍有利的裁判的法官。也就是,能判扁珍都無罪的法官。

  以扁案偵審一年多以來,陳水扁、挺扁人士的諸多言論,以及法庭發現的一些跡證看,他們這些人心目中的公平公正法官是個什麼樣子,我姑且為他們拼湊一下:這位法官一向採信被告的說詞,只重視對被告有利的事證,認定所有與被告辯詞有違的證人證詞,均無可採。這位法官還要堅信無罪推定原則,指的是所有被告在審判時都視同沒犯罪,就算他殺人強姦無數,在他法官面前都無罪,當然也就不該羈押。這位法官能允許阿珍為所欲為,連續請假不出庭,也能認定“總統”有特權,所有取自“總統府”的事證,都是絕對機密,應該還給“總統府”,不能做為證據。當然,最理想的是,以前曾經被召到陳水扁官邸獻策的司法高官來擔任二審法官。

  不過我相信,台灣高等法院應該沒有我拼湊的這樣法官。也因此我相信,未來高院無論用什麼公開透明,或者公平公正的方式選出承審法官,挺扁人士肯定都要批評法官不公,批法官都是藍色的。

  既然怎麼審案都會被批評不公不正,二審法官只要能做到心證不受外界影響,未來審判獨立的空間反而變得更寬廣,也是好事。

  法官是否符合他們那一套的公平公正,挺扁人士最先要觀察的,就在是否繼續羈押陳水扁的問題上。無庸置疑,只要法官裁定陳水扁羈押,挺扁人士一定會發動各種攻勢,指高院又指派一個不公平正、聽國民黨話的法官,陳水扁又一定被重判。

  不過,我相信,高院法官決定是否續押陳水扁,一定是考量陳水扁的羈押與否,是否會影響法院的審判與事實的發現。

  法院審判的目的,主要是藉由審判程序,發現有爭議事務的真相,並且在真相出現的時候,藉由裁判實現社會正義。由於真實的發現與否,關係到極為緊要的社會正義,任何人或者事,只要有影響或者阻撓法院發現真實的可能,法院當然都要依職權予以防杜。

  就扁案來說,無論陳水扁是濫用“總統”職權,把他自己涉案的關鍵證據,皆列為“國家”機密,妨害法院審案,或者尋求卸任後出國的途徑,或者做了許多串證與滅證的行為,這些都是在影響及阻撓法院發現真實,以達到法院查不出具體事證,而讓他無罪脫身的企圖。

  面對這樣的被告,二審法院只要稍稍思慮到社會正義的追求,幾乎少有放陳水扁出去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