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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被民主”的悲劇 | |
http://www.CRNTT.com 2010-04-29 11:03:04 |
●典型的“多數人暴政” ○什麼是“多數人暴政” 最先提出“多數人暴政”的是法國人托克維爾,他於1831年前往美國考察後,寫下了名著《論美國的民主》,他指出,“我最挑剔於美國所建立的民主政府的,並不像大多數的歐洲人所指責的那樣在於它的軟弱無力,而是恰恰相反,在於它擁有不可抗拒的力量。” 托克維爾將這種以多數人名義行使的無限權力稱之為“多數人的暴政”。它是針對法國大革命教訓所提出的一個概念,雅各賓派曾經以革命和人民的名義實行恐怖統治。 ○“多數人暴政”的實質:公權力越界剝奪公民自由 所謂多數暴政,就是由“多數決定”產生(無論直接民主還是間接民主)的公權力越界(群己權界)剝奪公民自由。 民主的首要前提是尊重人的權利,無論是多數人還是少數甚至任何個體的權利同樣是民主的基石,個人價值和自由具有至高無上的地位。基於這一信念,在制度設計上,要求納入公共決策的範圍、允許完全交由公眾決定的事項要盡可能地小,一系列的有關人權的問題根本就不能納入到多數決策的範疇,只能是先確定一系列的人之權利,這些權利不隨政府和領導人的更迭而變化,是公共決策不能討論的範圍。 。 ○民主越界催生的“多數人暴力” 當“民主”投票干擾了雷夢佳的合法權利,把她推到了同學的對立面,實際也是一種多數人的暴力。雷夢佳之死,正是對這種偽民主的悲愴拷問。退一步講,即使沒有逼死學生,“民主”投票驅趕學生的弊端也顯而易見。如此做法不僅會刺痛孩子自尊,還會讓孩子產生逆反、孤僻心理,甚至給孩子留下終生陰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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