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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峰:誰製造了王菲?

http://www.CRNTT.com   2010-08-17 09:24:15  


 
王菲的智慧

  也許王菲從一開始就明白,中國人對流行音樂的理解也就是鄧麗君那種《路邊的野花不要采》、《采檳榔》式的民間小調,在她看來,只要能為我所用,並且能很好地把握,她並不在意這東西來自何處。在這一點上,王菲比很多人看得更遠。90年代西方流行音樂刮起了另類風潮,不管是美國還是歐洲,由於主流音樂頽靡,唱片公司把目光集中在地下音樂上,從“涅槃”開始,另類音樂一度占據主流,以托裡.阿莫斯、安妮.迪弗蘭克、謝裡爾.克羅、阿蘭尼斯.莫里塞特、P.J。哈維為代表的另類女歌手在當時遮住半邊天,這些歌手無論在音樂、形象和氣質上都有些共同性,她們主張女性的社會地位,強調女性的音樂與男性平等……王菲從這些另類女歌手身上受到了很多啟發,但是她的音樂從來都沒有偏離主流,從這一點可以看出,王菲從來都知道自己要什麼,她倒像是一只章魚,把觸角伸向各處,恰如其分地抓去她所需要的一切。1995年,當比約克第一次來北京開演唱會,媒體除了拿她跟王菲聯繫在一起說事外,其他方面一律變得失語,實際上比約克不遠萬里來中國只是做一回王菲的托兒。一年後,“小紅莓”開始在內地流行,很多人是因為王菲知道的這支樂隊(王菲翻唱過他們的歌曲《夢》)。尤其是,Cocteau Twins邀請王菲在他們複出的專輯中合作,這又給王菲另類的形象增添了一絲色彩。

  90年代中期之後,內地流行音樂的受眾已經徹底習慣了粵語流行音樂,此時四大天王已進入強弩之末,台灣流行音樂也慢慢缺少新意,而內地流行音樂撐得住的歌手也都是在吃老本,新人也都羽翼未豐,能與王菲抗衡的歌手幾乎沒有。到90年代末期,內地對港台音樂的接受已經變成慣性,但從骨子裡仍然沒有認同感,喜歡、接受與認同在程度上有所不同。從1996年開始,王菲逐漸把她的工作重心和生活重心放到了北京,此時,內地人對王菲的認識已從一個北京出去的香港歌手變成了帶著香港背景的內地歌手,她的音樂異於香港和內地,她身上具備香港娛樂圈打造出來的精致與時髦,音樂中也有與內地漢語文化相通的氣質,這在很大程度上讓她比任何一個港台歌手更容易被內地人認同。

  當王菲與張亞東和竇唯合作,在音樂上又有了新的感覺,之後她出版的專輯都以國語為主,從這一點已經看出,唱片公司已經逐步放棄香港音樂市場了。與內地音樂人的合作,讓轉型後的王菲在音樂風格上更加堅固。

  如果以港台流行音樂環境為標準來看王菲,王菲的音樂顯得過於另類,但是王菲很清楚,她從來不是另類,她只是不喜歡那種商業包裝出的流行,用稍微出格但又能被人接受的方式與這種模式化商業對抗。如果以內地流行音樂環境為標準來看王菲,她又顯得有些時髦。這就是王菲的聰明之處,她在流行與搖滾(或者另類)之間、內地流行文化與港台文化的審美之間找到一個點,這個點就是兩者之間的差異,這種差異讓她在整個華語地區找到了一個平衡。如果說鄧麗君在70年代獲得了整個華語地區聽眾的認可,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她的歌聲代表著華人的共同審美,而王菲獲得華語地區聽眾的認可,是因為她集不同華語地區的不同審美於一身,她從來不會因為喜歡某一種音樂而變成這種音樂的傳聲筒,而是博采眾長,為我所用。王菲的成長背景和她出道的環境已遠非鄧麗君時代那樣單一了,音樂審美與市場也逐步細分,作為內地土生土長的歌手,她對時尚很敏感;在北京搖滾樂的氛圍對她的耳濡目染,讓她對音樂的理解比港台歌手更專注。這一切都是因為她在年輕時生活的環境——北京,時尚方面很落後,但音樂氛圍很好。到了香港,她盡可能在外形上脫胎換骨,她知道如何用時尚手段彌補她與香港藝人之間的落差,而香港缺乏搖滾樂的氛圍恰恰又顯露出她和香港歌手相比對流行音樂有更多的了解。在香港,她能聽到很多內地音樂人聽不到的音樂,能看到內地人看不到的音樂景觀。揚長避短兼取長補短,造就了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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