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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撥亂反正提前搶佔戰略制高點

http://www.CRNTT.com   2011-02-09 08:42:46  


 
  為此,在歷次“修憲”中,都未有改變這一事實。《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一條就明確指出,“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根據這一規定所制定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簡稱“兩岸關係條例”),就明確地將“大陸地區”定義為“指台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並將“大陸地區人民”定義為“指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台灣地區人民前往大陸地區繼續居住逾四年之人民”。由此,台灣海基會與大陸海協會一九九二年十月在香港談判時,無論是在台北作幕後總指揮的馬英九,還是受命遙控指揮的“陸委會”企劃處長鄭安國,以及在前線談判的海基會法律處長許惠佑,都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在談判後的雙方信函來往中,兩會達成了“九二共識”:對“一個中國”原則,用口頭聲明方式各自表達。雖然台灣方面將之稱為“一中各表”,並認為大陸方面是“各表一中”,但“一個中國”的核心沒有改變。台灣方面對“一個中國”原則的表述是:根據“國統綱領”和“國統會”對一個中國涵義的決議。大陸方面對一個中國的表述是:海峽兩岸都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努力謀求國家的統一,事務性商談不涉一個中國的政治涵義。

  由此,台灣方面專門處理兩岸關係事務機構的稱謂,就是“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簡稱為“陸委會”)。即使是在民進黨執政時期,陳水扁本人和歷任“陸委會”主委蔡英文、吳釗燮、陳明通,也不敢參照民進黨中央黨部的“中國事務部”,將之改名為“中國委員會”。

  陳水扁在就職一周月曾表示,新政府願意接受海基、海協兩會一九九二年“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共識,但大陸方面卻不承認有這項共識。但蔡英文卻召開緊急記者會,否定了陳水扁的說法。不過,陳水扁當局仍是將對岸稱為“大陸”或“中共”。

  後來,陳水扁當局將“中華民國在台灣”篡改為“中華民國是台灣”,並將對岸改稱為“中國”,固然是其“台獨”思想的大暴露,及將民進黨“台獨黨綱”引進政治事務的濫觴。但也與北京某些人的政策失誤或失誤起了“授人以柄”、推波助瀾的作用,不無關係。實際上,就在唐家璿在上海“APEC”峰會上說“中共已成為歷史名詞”的翌日,當時的民進黨秘書長吳乃仁就對筆者表示,民進黨在如何稱呼對岸問題上,本來就有棄用“中共”一詞的打算,但礙於陳水扁曾作出過“四不一沒有”的政治承諾,及擔心將會惡化兩岸關係,而投鼠忌器;現在既然連唐家璿也反對以“中共”稱呼大陸,民進黨就無須再顧忌了,因而他於當日上午赴高雄出席民進黨“臨全會”之前,就簽發了一個黨內文件,指示今後全黨內的文書在稱呼對岸時,不再稱“中共”或“大陸”,一律改稱為“中國”。

  在當時的政治氣候及在各種政治因素的混合催化之下,此後台灣政治人物和媒體,包括多年來一直強烈反對李登輝“修憲”及“兩國論”的《聯合報》,在稱呼對岸時,都使用了“中國”一詞。由於習慣成自然,即使是在馬英九上台後,將對岸稱為“中國”,仍是不少政治人物的政治語言。只有少數的國民黨籍“立委”如章孝嚴(後來認祖歸宗改姓蔣)、蘇起等人,仍堅持使用“中國大陸”或“中共”等正確稱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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