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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平:四中全會是對周永康時期的撥亂反正

http://www.CRNTT.com   2014-12-10 10:20:26  


 
要做頂層設計,應適當修改憲法

  蔣保信:有人認為如果沒有頂層設計的話,司法改革可能是走不遠的,您是否認同?現在中國的司改需要怎樣的頂層設計?

  江平:不能說我們現在沒有頂層設計,從十八屆三中全會到四中全會,可以說我們都有一個粗略性的頂層設計。

  如果真正要在依法治國的理念下作一個頂層設計,那就是應該修改憲法,按照憲法的精神來規劃司法制度、檢察制度的改革。我們剛才講到要建立巡回法庭,可能有的人會提出,我們憲法裡面並沒有這樣的規定,這可能是一個很有力的指責。按道理來說,我們要建立巡回法庭,那麼憲法也應該有個相應的改變。

  真正的頂層設計,還應包括我們以後要不要建立行政法院。現在行政訴訟法修改的時候,我們講的是暫時不設立行政法院。但如果今後要設立行政法院,就必須先有頂層設計,要在憲法裡面規定在法院中還有一個獨立的行政法院。

  頂層設計是應該在憲法的規定下進行,所以它又涉及到了憲法修改的問題。

最根本的問題,是對權力進行約束

  蔣保信:十八屆三中全會以後,治理這個術語開始興起,有人擔憂法治會淪為治理的技術而非真正意義上的法治,因為可能會缺少對治理者本身的規馴和約束。不知道您是否有這樣的擔憂呢?

  江平:這個問題很有意思,現在可能有人會感覺到法治已經被當成是一種治理的技術了。當然,如果真正要實行法治,就離不開我們政治制度的改革了,對治理者本身也要有規馴和約束。你現在提了一個最根本的問題,實際上就是怎樣對黨和政府的權力進行約束的問題。

中國律師的政治地位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

  蔣保信:能不能談一下律師在法治社會建設中的作用呢?

  江平:我常常講,一個國家能不能實現民主,能不能實現憲政,律師是很重要的一個標誌。一個國家的民主越發達,法治越發達,律師就越發達。反過來說,一個國家警察的權力過大,律師的權力就會縮小。所以,律師是法治社會的晴雨表,這是絕對的。

  總的來說,中國律師的環境有很大的改變了,但是根本的問題仍然沒有解決。律師這個職業在司法領域中的地位,還是很薄弱的。法院、檢察院、律師是司法的三個要素,但現在中國律師的地位和其他二者的地位相差太多。這就表明了我們國家現在的法治狀況還很不理想,律師的政治地位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我想,應該把律師的地位提高,這是法治建設中很重要的一個環節。

中國的法治建設,是一步一步前進的

  蔣保信:中國在1997年召開的十五大上,就提出了依法治國的方略,到今年又召開了以“依法治國”為主題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您怎麼評價中國法治建設的歷程?

  江平:有前進,也有倒退,總體來說是前進了一些。我常常說,中國的法治經常是進兩步,退一步,不是老在前進,也不是老在退步。周永康執掌政法委的後五年,中國的法治出現了大倒退,但現在等於說又前進了一步。

  蔣保信:對於我們現在的司法和法治建設,有些人希望一次性解決根本性的問題,否則細枝末節上的改革是沒有意義的。而有些人從現實的角度來考慮,希望一步一步向前。不知道您是怎麼一個態度?

  江平:我想任何問題都不可能一次性解決,在中國更是如此。舉個例子,最近我看了一個記者招待會,有記者問周永康的問題怎麼來解決。你知道誰來回答這個嗎?你認為這個問題應該由誰來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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