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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觀察:無國無家 如何看待緬甸羅興亞人 | |
http://www.CRNTT.com 2017-09-20 00:08:34 |
早在1982年,緬甸政府就已經頒布《緬甸公民法》,明確規定羅興亞人不是緬甸公民。這個曾經在緬甸生存了近兩個世紀的民族,不得不離開自己的家園。2016年4月18日,第一百屆普利策獎公布,美聯社記者拍攝的羅興亞人被迫成為奴隸為其他國家打魚的照片獲得了新聞類“公共服務獎”。得獎影片在西方社會引起巨大反響,越來越多的記者來到東南亞國家,尋找這個似乎被遺棄的民族。當聯合國難民署等國際組織發現緬甸賓格力人成群結隊逃往孟加拉國,生活在荒蕪土地上的時候,他們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可是,國際社會的人道主義援助,無法幫助羅興亞人改變無家可歸的悲慘處境。那個曾經獲得諾貝爾和平獎的緬甸國務資政昂山素季成為西方媒體競相抨擊的對象。 究竟是怎樣的歷史淵藪,讓這群一無所有的難民奔波在緬甸和孟加拉國國境線上?這是一個歷史的傷痛,是殖民地國家留下來的歷史問題。19世紀,英國控制東南亞半島之後,為了讓緬甸當地土著居民聽從吩咐,於是從中東和中亞地區招收大量信仰伊斯蘭教的居民,讓他們生活在緬甸這個佛教聖地並且與當地的居民結婚。英國殖民地從印度撤出之後,把印度一分為二,一部分屬於巴基斯坦,一部分屬於印度,可是卻徹底遺忘了生活在緬甸的這群信仰伊斯蘭教的群體。 正如人們所知道的那樣,東巴基斯坦宣布獨立,成為孟加拉國。那些漂洋過海來到緬甸的羅興亞人卻成了沒有祖國的種族,緬甸不承認他們是國家的公民,他們在緬甸若開邦自生自滅,一直到緬甸頒布法律確定國家公民身份之後,羅興亞人才意識到自己處境十分危險。那些有先見之明的羅興亞人通過各種途徑來到孟加拉國,在這個信仰伊斯蘭教的國家生存下去。絕大多數羅興亞人成為孟加拉國的難民,成為沒有國家的漂泊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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