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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毅夫(來源:中評社資料圖) |
中評社北京2月9日電(作者 汪毅夫)我在《把老師的書拆了》一文裡說:陳孔立教授主編的《台灣歷史綱要》(九州出版社1996年版),“在編寫體例上有一大特點:章、節各有題目,但除了題目不著一字;各小節亦有題目,每一題目下則論、據、注詳備,各可獨立成篇,且篇制短小,無一贅語”,“各小節的論題和談資,完全可以在網絡上熱炒”。近有台灣友人想了解“清朝尾(清代末年)美國領事李仙得賣台的惡行”,我建議他讀《台灣歷史綱要》第281頁至287頁的《日本的入侵》。該小節從1867年3月美國商船羅佛號(Rover,汪按,又譯為羅妹號、羅發號等)海難船員在台灣被殺,美國海軍少將貝爾率軍艦入侵台灣,美國駐廈門領事李仙得到台灣同部落頭目談判說起,談到1871年12月琉球海難船員在台灣被殺,日本外務卿聘用自稱、人稱“台灣通”的李仙得為“外務省二等出仕”,李仙得為日本政府出謀:同清政府談判取得台灣“無主之地”的口實後,對台灣采取軍事行動,以及1874年2月日本海軍中將西鄉從道率侵略軍入台,清廷和福建地方官員的應對,10月31日《北京專條》簽訂,12月20日日本侵略軍全部撤出,并謂:“日本入侵台灣是對中國在台灣的主權和領土完整的一次重大挑戰。日本出動大軍企圖以‘無主之地’為由加以侵占,所以具有空前嚴重的含義。對中國來說,這是一次嚴重的邊疆危機。經過這場鬥爭,日本的挑戰受到挫敗,《北京專條》表明整個台灣島的主權都屬於中國。”
台灣俗語話說:“惡人放臭屎”。李仙得及其台灣“無主之地”論臭不可聞。然而,李仙得的台灣“無主之地”論“具有空前嚴重的含義”,它後來改稱“台灣地位未定”論和“台灣住民自決”論,至今仍然被“台獨”分子捧在手中、掛在嘴邊。將賣台的口實當做“台獨”的理論,恰恰表明:賣台是“台獨”的理論基礎和基本出發點。
讀點台灣史,接近和接受正確的台灣史觀,是海峽兩岸人民應該養成、也應該可以養成的閱讀習慣。
附帶言之,全國政協副主席、台盟中央主席蘇輝近日告訴我,台盟中央提倡的讀書活動裡,《台灣歷史綱要》受到熱捧。作為退休盟員,我聞言至喜而感佩。
(作者系廈門大學台灣研究院講座教授、全國台灣研究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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