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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香港對國家的戰略價值

http://www.CRNTT.com   2022-08-20 00:09:26  


 
  2、灣區定位和建設條件:強化香港戰略價值

  建設對標世界三大灣區(洛杉磯、紐約和東京)的第四大灣區,中國長三角比珠三角有更多有利條件,但黨中央卻選擇了珠三角。戰略考慮就是:珠三角毗鄰與國家主體姓“社”根本不同而姓“資”的港澳,特別是香港。

  (1)灣區定位一:推動“一國兩制”事業新實踐。這是黨中央、國務院推動灣區建設《規劃綱要》(下稱《綱要》)對灣區的重要定位。同一灣區的粵港澳三地,衹在港澳兩地實行“一國兩制”方針;粵即廣東省任何地方,包括納入灣區版圖的穗深珠莞等9市都不實行這個方針。“十四五”和《橫琴方案》對同一灣區內分行“兩制”的粵澳合作,賦予澳門兩個“全國首創”:

  一是,“十四五”提出:“支持粵澳合作共建橫琴”。就是說,境內廣東轄下的橫琴,由同在境內的廣東,與在境外的澳門“共建”,這是全國首創。橫琴也升格為省轄區。

  二是,《橫琴方案》確定:澳門是“粵澳深度合作區”的主導方,這也是全國首創。粵澳深度合作區的管理機構和執行機構,均由粵澳“聯合組成”,但前者的“常務副主任”和後者的“主要負責人”,均由澳門委派。

  (2)灣區定位二:“帶路”建設的重要支撐。這是《綱要》對灣區建設又一重要定位。十八大以來7個“重大國家戰略”中,唯有“帶路”建設和灣區建設有香港參與。作為中國最國際化又制度姓“資”的超大城市,香港是這兩大國家戰略的交集。香港對國家的戰略價值,略露端倪。

  (3)灣區建設條件:香港是“善用”其利的主場。灣區“建設條件”(簡稱“1233”):“一國”、“兩制”(包括三種法系)、“三個關稅區”、“三種貨幣”。

  一是,“1233”舉世無雙。除了“一國”原則,粵港澳三地必須共同堅守外,其他三個建設條件,都是“國際上沒有先例”(習近平語):世界三大灣區皆與所在國實行“一制”、屬於一個關稅區、通行一種貨幣;而粵港澳大灣區:粵實行國家主體姓“社”的制度,港澳實行姓“資”制度(其中法系:粵是社會主義法系,香港是普通法系,澳門是歐陸法系);粵屬“中國關稅區”,港澳都是WTO的單稅區;粵通行人民幣,港澳分別通行港元和澳門元。

  二是,“1233”史無前例。除了“一國”外的其他三個建設條件:粵與港澳分行兩制度、三稅區、三貨幣;而內地改開以來的“經濟特區”或“先行示範區”(如深圳)、“新區”(如浦東)、“自貿區”(如海南)和行政區與經濟區適度分離的“雙城經濟圈”(如成渝、深汕和深圳前海)等,都實行國家主體姓“社”的制度、都屬中國關稅區、都通行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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