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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實名制“特區” 建不得

http://www.CRNTT.com   2010-03-22 10:59:52  


  中評社北京3月22日訊/重慶官方宣布,在這個有600萬網民、每2人就有一部手機的直轄市,“警方將出台網絡管理相關法規,明確網絡運營企業和網民的責任,逐步啟動網絡實名制,構築一張網絡防控網,市民Q Q群、微博客、手機短信等,都將被納入警方監管範圍”。對此,輿論紛紛提出質疑。南方網今天登載評論文章《網絡實名制“特區”建不得》指出,在建設和諧社會和法治社會的過程中,此舉勢將造成“寒蟬效應”,不利於落實中共十七大所提出的公民“四權”(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監督權);大洋網-廣州日報文章《網絡實名制還是留在“後台”好》則提出,很難想象,如果政府對網民和網絡服務提供商規制以更嚴苛的責任(比如“前台實名制”),我們的網絡業和作為時代背景的社會結構轉型會走向何方?詳細內容如下:

網絡實名制“特區”建不得

  重慶官方宣布,在這個有600萬網民、每2人就有一部手機的直轄市,“警方將出台網絡管理相關法規,明確網絡運營企業和網民的責任,逐步啟動網絡實名制,構築一張網絡防控網,市民Q Q群、微博客、手機短信等,都將被納入警方監管範圍”;官方還特別解釋說,網絡實名制是指將上網者的身份和其真實姓名、身份證號等相對應聯繫及統一的制度(《重慶晚報》3月19日)。讀罷這則短新聞,筆者頗感不安,因為在建設和諧社會和法治社會的過程中,此舉勢將造成“寒蟬效應”,不利於落實中共十七大所提出的公民“四權”(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監督權),在實際操作中也會引發難以預見並解決的困境和問題。

  先從促進社會進步與和諧的角度來看,現階段實行實名制是不智之舉。眾所周知,最近幾年來,國家在各種正式宣示中反覆強調要維護和保障人權,其中公民“四權”被列入十七大報告和《國家人權行動計劃》。隨著互聯網的迅速普及,筆者所謂的“媒體或網絡驅動型公民參與”對於反腐倡廉、弘揚法治、緩解社會成員間的對立發揮了十分突出的正面作用,誠如胡錦濤總書記2008年所言,互聯網已成了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會輿論的放大器。而正是匿名發表的方式讓大多數網民消除了表達前的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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