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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加大最終分配結果中居民收入占比

http://www.CRNTT.com   2010-04-26 09:00:41  


  中評社北京4月26日訊/國民收入分配是當前社會各界普遍關注的問題。《華夏時報》發表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文章指出,在近年的相關研究中,多數人認同的結論是:近十年來中國政府和企業部門分配份額呈現雙增加態勢,而居民部門的分配份額則有所下降。然而,圍繞這一結論,媒體和學術界出現了一些忽視中國與國際統計口徑可比性、混淆初次和二次分配的輿論觀點,誇大中國居民收入占比與其他國家的差距,這不利於正確引導規範國民收入分配秩序、客觀公正地考慮財政集中度的優化問題和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比如有一種流行的說法:西方市場經濟國家中居民所得的占比,是國民收入的70%以上,中國卻只有不到50%,就是因為政府在“蛋糕切分”中拿得太多了。但其實西方發達國家財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在40%以上,發達國家中的福利國家更高達50%左右的水平。顯然,把不同參照系、不同口徑、不同分配層次的數據放在一起,只會引起認識的混亂。 

  如果參考以往文獻的研究方法,並以最近的國內和國際統計資料為依據,從縱向和橫向兩個維度出發,通過收入法、資金流量表核算兩種方法,說明中國近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的變動趨勢,並著重以基本可比的統計口徑進行國際比較,或可有依據地說明兩個問題:一是中國國民收入分配的基本格局如何,二是中國與其他國家比較,差別究竟在哪里。 

  初次分配後勞動者收入占比處國際中等偏上 

  文章稱,按照收入法核算國民收入初次分配格局是比較常見的方式。對於收入法的核算口徑,在企業部門的劃分上國內口徑和國際口徑存在一定差異。國內統計時,企業部門的國民經濟初次分配收入具體包含兩部分:固定資產折舊和營業盈餘,而國際口徑則劃分為營業盈餘和混合收入兩部分。其中,混合收入指居民所擁有的非公司組織形式的企業形成的營業盈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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