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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征房產稅的邏輯

http://www.CRNTT.com   2010-10-06 10:01:48  


房產稅真的要來了?
  中評社北京10月6日訊/“…住房又是一種無可替代的民生產品,在土地供給數量不可能放開的前提下,為了保障民生,實行居者有其屋,中央政府最希望看到的局面就是戶均一套住房,讓住房回歸到保障性產品的性質,故而限制非自住的投資型購房。在這一系列的限制性條件之下,開征房產稅,並不是出於提升地方政府公共服務水平的考慮,而是把房產稅作為了一種抑制投資型購房的政策工具來使用了”南方網今日登出浙江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蘇振華的評論文章“開征房產稅的邏輯”,其內容如下:

  長假期間,傳出了即將開征房產稅的消息。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房產稅擬先在部分城市對部分個人擁有的住房試點恢復徵收,積累經驗後逐步擴大到全國。但有關的消息還是語焉不詳,似乎將是要對所有的房產都開征房產稅,有消息人士披露,上海、深圳試點房產稅已獲批,稅率為0.3%-0.4%。

  在我國,是否應開征房產稅本不應該成為一個問題。作為一種財產稅,房產稅是在持有不動產這一環節繳納的稅收。這是地方政府為了提供地方性的公共服務,如開辦義務教育而收取的一種地方性稅種,其邏輯在於,地方性公共服務是由本地居民享有的,擁有房地的本地居民就應該為之繳納稅收。但是,我國目前在土地出讓這一環節,政府已經收取了40年或70年土地使用費用,也就是說,政府在土地出讓時,已經一次性收取了40年或70年的“房產稅”,那麼,再開征房產稅在邏輯上就成了一種重複徵稅,這當然是不合理的。要麼放棄收取土地出讓費,要麼開征房產稅,二者只能是取其一。

  當然,目前討論開征房產稅,有一個特定的背景。4月份國家出台了號稱史上最嚴厲的“新國十條”,試圖終止房價的暴漲,市場在因此沉寂了幾個月後,又開始重拾升勢,宣告本輪調控依然失敗。房價暴漲,在表面上看來是由投資型買房導致的。為了平抑房價,就必須遏制投資型購房,開征房產稅,使持有房產也必須支付成本,故而能對遏制投資型購房產生影響。在幾近沸騰的民怨之下,監管部門打算祭出房產稅,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要達到遏制炒房的效果,必須滿足一個條件,即每年房價上漲的幅度須小於所繳納的稅收。房價一直會漲上去嗎?在一個要素充分流動的經濟體裡,任何商品的價格都是不可能出現長期的持續上漲的,一種商品的價格上漲,這種商品的替代品就會在市場上出現,形成抑制價格上漲的力量。這個道理在房地產這一行業並不會失效。中國的房地產價格之所以持續地驚人地上漲,根本原因就在於土地市場並不是一個充分競爭的市場。有兩重因素作用於土地市場。其一,中央政府從維護糧食安全出發,在總量上限制了土地向非農業部分轉移的規模。其二,地方政府為了獲取高額的土地出讓金,有激勵實行所謂的“非飽和供地”,導致地價一路飈升。對這種制度格局,市場的基本判斷是,長期內土地的供給是不足的,於是持續看漲房價,這是導致投資型購房盛行的根本原因。

  這種制度格局在短期內幾乎是不可能改變的。但是,住房又是一種無可替代的民生產品,在土地供給數量不可能放開的前提下,為了保障民生,實行居者有其屋,中央政府最希望看到的局面就是戶均一套住房,讓住房回歸到保障性產品的性質,故而限制非自住的投資型購房。在這一系列的限制性條件之下,開征房產稅,並不是出於提升地方政府公共服務水平的考慮,而是把房產稅作為了一種抑制投資型購房的政策工具來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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