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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之偉:消除“誤解”重慶當反思“唱紅”

http://www.CRNTT.com   2011-05-10 09:22:02  


 
  公民享有憲法保障的權利和自由,黨員享有黨章保障的權利,他們如果用自己的錢或黨費自覺自願的開展唱紅,那當然誰也無權說三道四。但是,如果哪個機構或官員運用公共權力和公共資源推進和持久地維持唱紅,從憲法和法律的觀點看,說不過去的地方就很多——即使重慶方面成功地將唱紅排除到了政治運動的定義之外,問題的性質也不會有任何改變。

  在法律不禁止的情況下,每個人都有選擇自己喜愛的精神產品的權利和自由,作為成年人,他們可以選擇高尚的精神產品來消費,聽貝多芬、莫扎特,看芭蕾舞,讀《出師表》、《正氣歌》、《滕王閣序》,也有權消費被高貴者不屑一顧的精神產品,如聽《狼愛上羊》、《嘻唰唰》,看超女、快男、單人清口或二人轉,讀三流作家的小說。公權力機構可以引導公民等個人的消費傾向,但不能事實上剝奪他們選擇的權利或不給他們以選擇自由,除非法律另有規定。

  作為事實上壟斷了相當大比例精神產品的生產和銷售的公共組織,我國的公共機構及其領導者有義務適應多種需求,向不同的公民社群供給可由人們選擇的多樣化的公共產品,不宜依據領導者個人的消費傾向決定向公民提供的產品的種類。像重慶衛視那樣,從原本向公民提供較多樣化的影視產品供其選擇的機構,轉變為僅僅向受眾提供一種顔色的公共產品(即紅色節目)的機構,實際上是其公共職能嚴重倒退的一種表現。這樣做,在公共機構方面,他們可以說是引導公民的精神文化消費,確保了政治正確,但在那些對紅色產品沒有消費偏好的公民受眾看來,則是被剝奪了對消費產品的選擇自由。

  所以,綜合地看,與公共權力和地方財政等公共資源結合在一起的唱紅,從法理和憲法上看,實際上是公共機構向公民等受眾實施的一種無形強制或精神強制,其性質屬於軟暴力。軟暴力與軍隊、警察等公共機構實施的硬暴力不同,但性質沒有差別。這樣看問題,不是在玩推理遊戲,而是在再現社會生活的邏輯:試想,重慶的幹部民眾能夠拒絕“唱讀講傳”?他們拒絕“唱讀講傳”對自己的生存和發展沒有負面影響嗎?我確信,他們不僅不能拒絕,甚至不敢表達半點異議——君不見,整個重慶對於“唱讀講傳”,就沒有“七嘴八舌”,在表示異議方面,已經形成“鴉雀無聲”局面!但正如鄧小平所言,“最可怕的是鴉雀無聲”。

  或許有人會說,民眾一致擁護歡呼的舉措,怎麼能說“鴉雀無聲”呢!?歷史經驗告訴人們,千百萬人或其“代表”者一面倒的擁護歡呼,與鴉雀無聲是同一性質的事情的兩個不同側面。今日任何手握絕對權力或大權的人都不應該忘記羅馬尼亞前總統齊奧賽斯庫倒台前幾天在大國民議會發表講話時享受的全場起立、雷鳴般的掌聲和持久的歡呼聲——這種全場起立、掌聲和歡呼聲是出於對絕對權力的恐懼、頂禮還是代表民心、公意?相信除當局者外,這對普通公民大眾是再清楚不過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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