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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持續性調控確保住房民生

http://www.CRNTT.com   2011-09-05 08:38:32  


  中評社北京9月5日訊/自2011年《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出台以來,政策實施已經過去半年,按房地產市場對政策反應的一般情況看,可以對政策效果進行初步判斷。中國金融發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政策研究中心周達文章分析,具體有三個方面:

  首先,商品住房交易“量跌價緩降”,供求關係得到初步調整。《通知》對交易量的控制最為明顯。受“新國八條”中“限購”政策的直接影響,部分大城市商品住房銷售量急劇下降,2011年上半年一線城市商品房銷售面積下降不會低於13%,如北京銷售商品住宅389.2萬平方米,下降19.8%,上海商品房交易量預計同比下降也接近三成,進入6月份,哈爾濱的商品房成交量連續兩周環比降幅超過50%。統計顯示,大中城市房價在鬆動基礎上部分已經開始下降。70個大中城市中,2011年7月與6月相比,價格下降的城市有14個,持平的有17個,其中二手房價格下降的城市有22個,持平的有12個。受“量跌價緩降”情況的影響,部分大城市在保障性住房供應和“限購”雙重推手下,供求關係實際上已經在逐步得到調整,不再是徹底的賣房市場,已較為緩慢地向買方市場轉變。

  其次,保障性住房成為調整供求關係的重要方面。高端有限制、中端有供應、低端有保障是比較理想的房地產市場格局。事實證明,政策性住房對調整住房供應結構和市場供求關係、拉動經濟、促進社會和諧、改善民生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尤其在低年齡段人口占多數的發達大城市,這一點非常關鍵。政策性住房一方面直接增加了房屋供應,另一方面滿足了很大一部分中低收入者、低年齡群體的需求,其作用是雙重的。2011年全國要建設保障性住房近600萬套,各類棚戶區改造住房400多萬套,到6月份開工率已經超過50%,到11月底有望實現全面開工。政策性住房保持這樣一種建設規模和速度,對房地產供求關係的調整、房價的約束將是長期、持續、有力的。

  再次,房地產市場調控已經到了關鍵時期,堅持政策不鬆動才能真正迎接市場“拐點”。在部分大中城市,房地產市場調控成效已經初步顯現,但這種成效相對已經存在的巨大泡沫還是遠遠不夠的,究其原因有這樣幾方面:第一,由於中國經濟結構調整緩慢,大部分城市經濟增長對房地產業的依賴並未結束,對房地產市場的潛在投資、投機需求依然存在,房地產企業在“硬調控”形勢下轉戰二三線城市就是很好的例證;第二,中國面臨大規模城市化和移民潮,隨著收入水平提高,客觀上,住房初次需求和改善型需求依然強烈;第三,限購、銀根緊縮和加大住房供應三種手段的一並應用是擠壓泡沫、房價鬆動的原因,而且“量跌價緩降”、供求關係調整的情況只是在部分大城市露出苗頭,調控政策效果並未到達實質性階段;第四,中國居民缺乏有效的投資渠道和財產避險手段,近期全球性經濟動蕩苗頭顯露,以購買住房規避通脹被大部分居民當成有效手段。綜合看,目前本輪房地產市場調控正處於“拉鋸戰”的最“膠著”階段,政策一旦放鬆,房地產市場還可能面臨報復性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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