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 | |
康菲石油為何這麼“牛” | |
http://www.CRNTT.com 2011-09-06 10:31:38 |
法律也為“油老大”讓路 依法只賠20萬 8月24日上午,康菲石油公司在北京召開媒體見面會,見面會上,康菲除對發生在中國渤海灣的溢油事故第三次表示“真誠的歉意”外,還“願意就此事件承擔應負的責任”。但是康菲這個姗姗來遲的表態未能對其形象做出任何改善,反而引爆了媒體壓抑已久的憤慨。 去年英國石油公司(簡稱BP)在墨西哥灣開採石油中造成洩漏,由於奧巴馬政府的堅持,BP對漏油事件損失進行了極為高額的賠償:向墨西哥灣災民賠償1億美元,接受美國政府200億美元的處罰,同時,還創建了一筆200億美元的基金,專門用於賠償漏油事件的受害者。雖然BP漏油事件導致漏油490萬桶,而康菲目前測算原油洩漏約115立方米(約700桶),礦物油油基泥漿約400立方米(約2,500桶),與BP漏油事件不是一個數量級,但它接到的20萬罰單仍然太小兒科了——這對康菲這種企業來說,甚至只是律師團一天的顧問費。 中國罰康菲依據的是《海洋環境保護法》,該法規定海上石油勘探開發造成污染的罰款上限是20萬元人民幣——考慮到當時立法背景,這是一個明顯偏向海上石油開發者的立法。 民間索賠立案難 自6月4日渤海蓬萊19-3油田發生溢油事故以來,渤海部分海域遭受嚴重生態破壞,僅河北樂亭、昌黎兩地的水產養殖戶遭受的經濟損失約為13億元。針對此困境,盈科律師事務所發起成立了“環渤海水產養殖維權律師團”,為當地的養殖戶提供法律援助,開展公益維權活動。此外,8月9號,北京華城律師事務所律師賈方義以個人名義向海南省高院、天津和青島海事法院同時提出對康菲石油的溢油公益訴訟,要求其設立100億人民幣賠償基金,但天津、青島海事法院均未予以回應,海南省高院則拒絕立案。 而康菲在最近媒體會上聲稱,“我們尚未收到任何關於賠償的要求”。這從反面證明了中國在環境索賠上,法律、程序和經驗的多重缺失。 康菲石油的所作所為,突破了人們對跨國公司的原有理解。也許,這就是入鄉隨俗……(來源:騰訊評論今日話題) |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