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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億日元對華“賠款”給了誰

http://www.CRNTT.com   2011-10-22 11:41:06  


 
  理賠金巨額餘款去向成謎

  記錄花岡事件的的著作《尊嚴》的作者李旻接受《法治周末》記者采訪時稱,中國紅十字會作為信托人,並不參與基金的使用決策,但負責監管基金的使用情況,同時並不從這份勞工索賠款中扣所謂的工作“費用”。但是,中國紅十字會並沒有適時公開相關的信息。

  李旻告訴《法治周末》記者:“這筆錢無論是什麼性質,作為托管單位的中國紅十字會,肯定是把錢亂花了,到現在也沒有公布,我在寫這本書是曾多次要求采訪中國紅十字會,要求公開接受賠償受害者的人數,但始終沒有得到。”

  “我們很難了解到這筆錢去向的真實情況,因為這筆錢屬於信托金,只有受托方有權利查詢、監督。信托方是日本鹿島公司,其他人沒有權利查。很多人士要求公布賬目,紅十字會根本不理睬。”李旻稱。

  李旻表示,鹿島公司只是賠了一小部分,所以根本不願理這件事,紅十字會只承認找到500多人,但日本方面是按986人給的,至少還差400多人及其家屬沒有得到這筆錢。而且當時按每人50萬日元計算的,實際發到受害者手中只有25萬日元。中間出現了巨大的資金缺口,錢去了哪里?沒有人知道,可以說,這筆錢肯定被亂花了。

  6月27日,媒體人周筱贇在微博上發文,稱他的朋友石玉在2009年對耿諄進行了采訪,發現了一些和紅十字會相關的信息。周筱贇在微博中提供了一個鏈接,該鏈接指向石玉的一篇名為《拜訪抗戰老英雄》的博客。

  石玉在博客中寫道:“1995年,耿諄等多位花崗慘案的受害者起訴鹿島公司,鹿島公司最後拿出5億日元‘慰問金’。耿諄發表聲明,拒絕‘慰問金’。耿諄沒有拿一分錢,但他知道,受害者及其家屬中,有人比他生活得苦,他沒有反對別人拿。中國紅十字會最終接收了這筆資金,代轉給受害者及家屬。中國紅十字會扣了2.5億日元作為‘費用’。”

  針對質疑,中國紅十字會此前在其官方網站發布《關於花岡和平友好基金的說明》,稱花岡事件是中國當事人與日本鹿島公司(強迫奴役中國當事人的企業)多年鬥爭和訴訟的結果。1999年,中國紅十字會應花岡訴訟案中國原告方耿諄等11位原告(中國當事人)的請求,同意作為受托人參加花岡訴訟案的和解。

  2000年11月29日,花岡訴訟案原、被告(鹿島公司)正式達成和解。根據和解條款規定,原告們選出了花岡基金管理委員會成員,負責根據和解條款的有關規定,決策花岡基金的使用。中國紅十字會作為受托人,根據和解條款的規定,開始了花岡和解的後續工作,主要職責就是將5億日元信托金設為“花岡和平友好基金”,並負責該基金的管理。

  在上述說明中,紅十字會方面稱,中國紅十字會協助花岡基金管理委員會開展了大量工作,幫助尋找到520名花岡中國勞工,協助辦理信托金、教育金的發放,並積極協助組織安排花岡人員赴日本參加祭奠活動,在國內舉辦各種形式的展覽及會議等。通過這些活動,使更多的人了解歷史,為中日兩國世代友好作出了貢獻。

  對截留該筆基金的質疑,中國紅十字會回應稱,完全不存在扣留2.5億日元的情況。中國紅十字會作為受托單位,將會繼續協助花岡基金管理委員會做好這項工作。

  在記者向紅十字會提出,希望采訪張虎時,相關人員稱其在外地出差,隨後婉拒了記者的采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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