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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永年:經濟體制改革與中國的中等經濟增長

http://www.CRNTT.com   2012-12-12 09:14:50  


新加坡國立大學東亞所所長鄭永年
  中評社北京12月12日訊/新加坡國立大學東亞所所長鄭永年昨天在聯合早報撰文“經濟體制改革與中國的中等經濟增長”,內容如下: 

  在經濟結構轉型需要時日、凱恩斯主義政策窮盡和技術創新依賴“運氣”的情況下,要實現長期的中等經濟增長,最為關鍵的還是各方面體制的改革。這裡所指的體制不僅僅是經濟體制,而且也包括社會體制和行政體制。在任何國家,體制改革都不單純,都會涉及到政治經濟社會因素。那麼,在經濟、社會和行政體制領域內,什麼樣的體制改革和制度變革可以促成長期的中等經濟增長呢?這裡先來討論經濟體制的改革。

  經濟領域的改革必須具有明確的目標,那就是,在中短期內保持中等經濟增長,從長遠看調整和優化經濟結構,實現可持續性。經濟體制改革必須把短期的經濟增長和長遠的可持續發展有效結合起來。要達到這個目標,針對中國的實際情況,這個領域內至少可以進行如下幾個方面的改革。

稅收體制改革

  稅收體制改革。在任何社會,稅收體制既可以遏制經濟增長,也可以促進經濟增長。同時,國家也通過稅制的二次分配達到基本的社會公平。對這些,中國社會已經討論很多,沒有必要在這裡作更多的論述。但有兩點還必須加以強調。第一,通過稅制來調整國民經濟結構,實現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大型企業和中小型企業、中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之間的平衡。第二,通過稅制改革來改善中國的社會結構,主要是在減少和保護社會最底層的同時,大力促進中產階級的成長。近年來,很多討論過分強調通過二次分配來實現社會公平。二次分配當然很重要。但必須意識到,在實現基本社會公平方面,二次分配只是一個補充,而一次分配是結構性的,更為重要。通過稅制改革來改善經濟結構,通過改善經濟結構來改善社會結構,從而實現社會公平,這種途徑和方式必二次分配更為有效。目前的結構性減稅改革是一個好的開始。

  中國目前的稅制結構不僅不利於經濟結構的調整,更在惡化社會公平。首先,目前的稅制是有利於國有企業和大型企業,而不利於中小型、微型企業。稅制的改革要改變這個局面,對中小型和微型企業實行優惠的稅收政策。發展中小型和微型企業是解決就業問題的最好手段。就業是個人和家庭收入的最主要來源,一旦沒有了就業,那麼最多最好的來自國家二次分配的社會保障也難以避免個人和家庭淪落為貧窮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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