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經濟縱橫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 
聯邦德國通往強盛之路

http://www.CRNTT.com   2014-01-20 11:05:53  


通向國家強盛的道路很多,但德國的成功經驗尤其值得借鑒和參考。
  中評社北京1月20日訊/搜狐財經日前登載學者楊佩昌的文章“聯邦德國通往強盛之路”,摘要如下:

  為什麼德國如此值得我費這麼多筆墨來介紹呢?我的回答是,儘管二戰前的德國問題重重,但戰後建立的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是成功的典型,這是不容爭辯的事實。聯邦德國成功的原因很多,但歸結起來不外乎以下幾點:

  第一,德國制定了一部取得全民最大共識的憲法(即《基本法》),它是各黨派充分協商、相互妥協的結果,同時吸取了魏瑪憲法過於理想化和完美化的教訓。正因為如此,魏瑪憲法實施起來有相當的難度,容易造成“跳票”的惡果。新憲法盡可能去照顧現實並結合本國國情,充分考慮政治的可操作性,甚至只是謙虛地稱為《基本法》,而不是叫“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憲法”。正因為《基本法》比較接地氣,也為各黨派、團體充分接受,得到全民的尊重,成了一部不折不扣的憲法。

  第二,聯邦德國的政治體制較好地避免了魏瑪共和國政局動蕩的教訓,為此設定了兩個“安全閥”,其一是“政黨5%的門坎”,即任何一個政黨在選舉中必須達到5%以上的得票率才能進入議會,這樣就圓滿地解決了魏瑪共和國政黨林立、政府動輒解散的問題。這一點被其他國家所借鑒,成為國家政治穩定的關鍵。其二是“建設性不信任投票”。任何一個政黨在對政府提出不信任動議之前,必須事先與其他黨派達成一致,真正確保擁有充分的多數,否則就不能提出解散政府的議案。這樣做的好處是,原政府垮台後馬上能建立一個立即有效運作的新政府,不至於讓政府空懸、政治空轉。

  第三,德國法律對政府的信息公開、官員的廉潔做出了近乎苛刻的規定,以至於出現了總理下班只能開自己的私家車、總理外訪夫人不能搭乘專機、市長下班後必須打第二份工才能養家等“怪事”。當然,並不是所有官員都那麼自覺遵守規定,偶爾也會出現狀況,例如德國總統伍爾夫借貸50萬歐元買房,議員質詢時否認此事,被發現不誠實後不得不黯然下台;後來追查到其貪污700歐元,居然被拉到法院審判。所以,可以用“官不聊生”來形容德國官員的不易。 


【 第1頁 第2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