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經濟縱橫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第10頁 第11頁 第12頁 第13頁 】 
中評智庫:台灣藍綠政黨東海南海主張差異大

http://www.CRNTT.com   2016-06-08 00:20:29  


 
  (一)馬當局及藍營的東海政策主張

  馬英九執政當局的東海海洋政策,基本上代表了國民黨或藍營的釣魚島及東海政策主張。近年來,馬英九在東海問題上先後提出四大重要政策主張。一是2012年8月提出的“東海和平倡議”(第一,應該自我控制,不升高對立行動;第二,相關各方應該擱置爭議,不放棄對話溝通;第三,相關各方應遵守國際法,以和平方式處理爭端;第四,相關各方應尋求共識,研訂東海行為準則;第五,相關各方應建立機制,合作開發東海資源)。二是2012年9月7日,馬英九在前往彭佳嶼視察時提出“東海和平倡議推動綱領”,建議對於釣魚島主權爭端問題,可以“台日、陸日、台陸”三邊雙方對談,有關各方以和平的方式協商解決爭端。三是2013年2月底提出“東海空域安全聲明”。四是宣導制訂“東海行為準則”。總體主張是希望各方以和平方式、依據國際法解決東海及釣魚島爭端,並進行雙邊對話,採取臨時措施,預防衝突擴大與升高①。

  2012年9月,台灣“外交部次長”董國猷在台灣《聯合報》②發表文章,闡述了台灣當局對釣魚島爭議的基本立場。文章寫到:政府對於釣魚台列嶼的立場,就是“主權在我,擱置爭議,和平互惠,共同開發。”從這一個立場發展出來的主要策略包括:⑴捍衛主權,維護漁權:在主權問題上,我們一寸不讓;在漁權問題上,只要是合法海域作業的船舶,“海巡署”一定予以保護,“海巡署”每年至少都有一艘艦在釣魚台海域待命護漁。⑵推動“東海和平倡議”。在爭議各方承認爭議存在的前提下,各方應自我克制,不升高對立行動;應擱置爭議,不放棄對話溝通;應遵守國際法,以和平方式處理爭端;應尋求共識,研訂“東海行為準則”;應建立機制,合作開發東海資源。⑶強調台灣、日本、大陸三方,從“三組雙邊對話”到“一組三邊協商”的構想,作為實踐“東海和平協議”的具體步驟。

  1、在“親美、和中、友日”戰略框架下處理東海與釣魚島爭議。馬當局處理東海與釣魚島爭議,首先是要符合馬當局兩岸與對外總戰略,在強調“主權在我”的前提下維持一種平衡關係,尤其是不影響台日關係。可以說,不論馬當局對日本在釣魚島問題上的立場是弱是強,均以維護台日關係大局為重,維護所謂的台日“特殊夥伴關係”。2012年9月27日,台“國安局長”蔡得勝表示,在釣魚島爭議期間,“確實始終與日方維持高層的對話管道”,“台日雙方避免衝突有共識”。因此,儘管由日本一手推動“釣魚島國有化”引起激烈的釣魚島及東海爭議後,中日關係嚴重惡化,而台日關係沒有受到多大影響,而且出現了所謂幾十年來最好的發展時期,其中馬英九執政近8年時間,台日簽署了25項協定,佔了60多年來台日簽署協定總數的47%。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第10頁 第11頁 第12頁 第13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