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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巨頭國美的蒼茫時分

http://www.CRNTT.com   2008-12-02 16:38:54  


 
  解決這些問題,需要多重力量、多種角度共同下手。有制度但制度不系統不僅會導致對制度的錯誤理解,不僅解決不了問題,還會帶來新問題;有制度但不執行等於沒有制度;有制度但執行不公,那等於給強盜發了許可證,給好人發了禁止令。 

  制度制定和執行主要靠政府,但僅僅靠政府,無法防範普遍性的犯罪行為。而制度的制定,如果沒有社會的廣泛參與,不僅會脫離現實,也缺少了一體遵守的社會基礎,就會變成紙上的法律制度。 

  因為黃光裕被采取了刑事訊問措施,各評級機構紛紛調低了對國美的評級,國美股價應聲而落。黃光裕是否會因指控成立而最終入獄,只有待司法程序走完才知道。相比較遭遇德隆等類似問題的其他投資者,國美的投資者等利益相關者,算是幸運的。這種幸運得益於不久前國美對永樂的收購。因為收購才讓國美脫離了家族化絕對控制的命運,不至於因為掌門人出事而頃刻坍塌。不過,令人擔憂的是,國美投資者、員工、消費者、供應商、債權人等利益相關者的利益,會不會因為黃光裕的個人行為而受到巨大損失? 

  就一般商業犯罪的情形分析,隨著偵查工作的深入,可能會涉及除了目前已經涉嫌犯罪的黃光裕等之外的其他主體。相信我們的偵查,能本著既打擊犯罪,又要保護無辜的立場,權衡和處理好。維護市場秩序不僅僅是打擊犯罪,還要盡最大努力保護投資者和利益相關者的合法利益,尤其要防止因為機械、教條的司法活動、因為遷怒民營企業主的違法犯罪行為而讓無罪的企業受過、因為企業決策與個人行為的邊界模糊、因為企業和個人財產的混同等表面現象而做出不利於國美健康運行的過激、簡單行為,即便涉嫌法人犯罪,也要慎之又慎,不能簡單將企業與法人、企業家或企業主個人等同,前車之覆,後車之鑒,但願黃光裕的案件不會傷及無辜。 

  民營企業要穩定可持續發展,不僅需要政府推動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均衡各種并購等市場化金融工具的發展,還需要為民營企業尤其是出現危機的民營企業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尊重和保護民營企業家的合法財產權利。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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