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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倒下的中國股市16大蛀蟲

http://www.CRNTT.com   2008-12-21 12:11:56  


 
 “清算”劉根山:南環高速案即將開庭

    2008年6月5日,執掌茂盛國際集團,號稱上海“公路大王”的劉根山,因涉嫌抽逃紹興甬金高速公司注册資本金被浙江省公安廳刑拘。劉根山是倒下的第三個“公路大王”,之前出事的還有張榮坤和鬱國祥。另外,有媒體報道劉根山涉嫌詐騙的金額高達人民幣43億元。此案至今沒有完結。

  參與調查劉根山案件的不僅有浙江省公安廳,還有來自中央的高層調查人員。據有關媒體報道,當時劉根山案件的專案組來到杭州進行調查,對一些可能涉案和知情的官員進行了問話,也搜集了關於案件的證據資料。

  有消息稱,劉根山案乃中紀委直接督辦,在劉根山被捕時,浙江省內公路問題已經基本查實,主要為甬金高速紹興段項目公司的低價轉讓,與1.5億元注册資本金抽逃,從而導致1411餘萬元的利息損失。根據法律規定,抽逃注册資本金并非重罪,最高刑期為五年。

  不過,劉根山的這次“資金騰挪術”也直接導致了時任紹興市交通局局長蔡繼東和副局長張來興的落網。

  蔡繼東已經於今年5月19日被浙江省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6月初被正式批捕。張來興則在蔡繼東濫用職權問題調查過程中,被牽涉進來,主要是為了查實劉根山抽逃資本金的問題。張來興也已經於6月30日被浙江省人民檢察院正式立案,但尚未批捕,處於取保狀態。

  據悉,之前浙江省和紹興市兩級公檢部門對劉根山的調查已經持續了半年多,直到今年6月初,劉根山才繼蔡繼東落案後被正式刑拘。

  而劉根山的落網,是由一場審計開始。2007年11月,國家審計署駐上海特派辦在對甬金高速公路貸款銀行國家開發銀行審計過程中,發現了紹興大統評估公司低評紹興市交通投資有限公司(下稱紹興交投)30%股權的情況,并於2008年4月29日出具了審計意見。

  《審計意見》稱:經測算,甬金高速公路紹興段25年收費權的淨現值至少在11.44億元以上。紹興交投持有的紹興市甬金高速公路發展有限公司(下稱紹興甬金)30%股權價值至少在4.33億元以上。

  然而,這部分股權於2004年轉讓給上海茂盛企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下稱上海茂盛)時,價格僅為1.27億元,該條公路轉讓中的國資損失在3億元以上。

  在2007年底國家審計署發現低評問題後,浙江有關部門就已展開調查。在國家審計署審計意見正式出具後,經過國務院及中央紀委重點批示,浙江省人民檢察院隨即決定對此立案偵查。

   就在劉根山被捕後,針對劉根山的民事訴訟第一案以和解結束。

  原定於7月30日上午9點至11點在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的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共有兩起,起訴標的分別是1.4億元和1億元,被告者是劉根山所控制的三家公司,分別是滬青平高速公路發展有限公司、上海茂盛企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和重慶奎星置業有限公司。9點15分,審判長宋航宣布:當事雙方就還款事宜達成一致意見,願意庭外和解,因此暫不開庭。并表示,以後是否再開庭,則要視情況進展而定。

  就在宣布庭外和解後一周,上海市政工程管理局接手了劉根山旗下的滬青平公路,而這為債權銀行工商銀行(601398,股吧)長寧支行吃了一顆定心丸。這也就解釋了當時原告放棄申訴,選擇和解的原因。但這并不意味著劉根山可以全身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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