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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不景 企業更需要良心

http://www.CRNTT.com   2009-02-17 11:23:28  


電盈公司在經濟不景之時應該承擔一點社會公義
  中評社香港2月17訊/香港時事評論員鄭武今天在《文匯報》發表評論文章,強調企業的“社會責任不可忽視”。文章内容如下:

  電盈一事弄致滿城風雨,私有化仍然懸而未決,裁員減薪又引起了社會口誅筆伐。同時,事件亦引起社會對企業良心的討論。在經濟暢旺時,企業都大談社會責任,捐款辦慈善活動更是不甘後人。但經濟逆境時,企業馬上將這套社會責任棄之如敝屣,社會責任對企業是否只是一種付出,沒有收益?在順景時多做無妨,但逆境時自身難保,自然不予理會,這真是如此嗎? 

  什麼是社會責任?企業社會及環境責任(CSER)概念,源於聯合國倡議成立的“全球盟約”組織,按照人權、勞工及環境保護等三個範疇,訂出企業應該遵守的九項原則,即是“企業承諾遵守道德規範,為經濟發展做出貢獻,同時改善員工及其家庭,以及當地社區的生活質素。”由此引申包括人權、員工權益、環保、社區參與、供應商關係、監督及公眾權利等議題。 

  其實,社會責任對企業並非只是付出,聯合國於2002年曾發表報告,指企業在未來將更關注社會及環境價值所帶來的經濟性變動,從中可創造新的商機。投資界更特別設立了Dow Jones Sustainability Index及FTSE4Good等公益企業指數,標榜這些善盡社會及環境責任的企業,業績表現相對其他企業具有優勢。 

  全球最大的100家企業之中,已有超過一半公司編制環境與社會性報告,且從99年起,製作報告書的企業平均每年增加15%。法國、瑞典、荷蘭及德國等國家,已要求大型企業每年編制報告,披露企業的社會責任。這些例子說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除了得到聲譽等無形得益外,還可產生實際的利潤,而且社會期望大企業能夠多承擔社會責任。 

          善盡社會責任 增加競爭力 

  加拿大一項企業社會責任調查顯示,消費者會因為公司社會責任表現差而採取抵制其產品的比例,每年不斷上升;一項針對歐洲消費者的調查指出,五分之一的消費者會衡量企業的社會責任表現,拒絕購買表現不良企業的產品。由此可見,消費者會主動抵制違背社會責任的企業,從早前的油公司加快減慢,導致有司機組織抵制;到電盈事件大批用戶打電話上電台烽煙節目,表示要取消有關服務,說明消費者正以市場的方式懲戒冇社會責任的企業,對企業已構成壓力,不敢輕易造次。 

  近年,很多跨國公司已經將企業社會及環境責任,納入其公司運作及投資決策之內。國際企業Nike於2001年已成立企業責任委員會,負責查核與公司有業務往來的廠商,在履行社會及環境責任上的表現。發展至今,企業社會及環境責任已經不單是企業建立公司形象的姿態,而是與跨國企業做生意的必要先決條件,企業善盡其社會責任,其實是在增加本身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 

  電盈一事至今給外界罔顧社會責任的形象,企業的形象盡失,管理層儘管財技超群,但如何高超的財技都不能修補聲譽的毀壞,市民都從事件中看清楚管理層的自私薄義,未來的經營只會更加困難。電盈不顧社會責任,固然得到了眼前的利益,但賠上的是卻是企業的未來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