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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創業帶動就業升級為最高國家戰略

http://www.CRNTT.com   2009-03-13 09:43:17  


 
四、建議工商部門深入改革工商注册登記和管理制度

  事實求是地講,中國創業難,個體、微型和中小企業發展相對就業不足,除了過去意識形態方面對個體和中小私營經濟的歧視和限制外,工商系統曾經的重管制、輕服務,重限制、輕發展,重收費、輕幫助,重罰款、輕寬容,重整頓停業、輕教育引導是非常重要的一個原因。當然,工商部門近幾年在周伯華局長的領導下,對其進行了力度很大的改革,并且其經費體制也從過去的收費,轉向了財政來供養。這不能不說是一大進步。但是,我認為,在工商管理方面,還要進一步進行改革和創新,才能真正地鼓勵人民群衆去創業,使工商管理為解決國家的就業難題作出貢獻。

  一是建立非登記企業制度,對個體工商戶,不再進行登記制度,而改為備案制;允許地攤、游商、小店小鋪等非正規創業和靈活就業形式存在,對於有食品安全方面問題的就事論事,進行培訓、教育和引導。

  二是降低和放寬資本金限制,允許不動產及無形資產作為注册資金;對一些不動產實力較強和科技型企業,放寬其資本金的限制條件。

  三是放寬注册場地限制,一些設計等不影響鄰裡的,應當允許住宅內注册企業住所;居民注册在住宅辦企業時,工商局部門取消附加還要到當地居民委員會同意的限制,而一些不宜於在住宅中辦的企業,可以由有關條例進行限制,而且,考慮就業壓力如此之大,條例應當以最快的速度出台。

  四是取消工商管理部門對商戶和企業的年檢制度,如果確實需要年檢,工商部門應當向財政部打報告,由財政來解決目前由被管理者承擔的年檢費用。并且,嚴厲禁止,工商部門通過年檢訂報訂雜志等行為。

  五、個體工商協會和私營企業協會,與工商部門脫離,改革為民間組織;或者保持現狀,其經費由財政撥款解決,但不向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收取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協會會費。

  六、取消工商兩費後,財政部門不承認工商管理系統的一些編制,給的經費實際不足。因此,建議編制、財政、各級政府,認真調查工商系統的人員和經費情況,應當承認現實,撥足經費,不要再讓工商部門因補充經費而向個體工商戶和企業收費和罰款。

  七、工商部門在管理中,要重教育,重培訓,重服務,盡量不要查封和重罰。將管制個體私營經濟有理念,轉變為促進個體私營經濟發展為職責和政績。

五、建議中央組織全國人大、中紀委、最高檢,國務院責成發改委物價、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合力清查和廢除所有政府各部門和各行政事業機構對個體、微型和中小企業的有關一切不合理收費和罰款項目

  目前,保守估計政府各部門和各行政性事業單位向社會各界收取的收費和罰款,高達20000億左右。由於編制、物價、財政等部門對許多政府部門和行政性事業,或者全部,或者對其一部分,或者對其一些職員,不撥款,實行收支兩條綫體制,并且一些地方財政部門實際的潛規則上對這些收費罰款單位實行超收獎勵、罰款分成的“激勵”機制,使這些單位巧立名目、大量地收費。在公民和企業已經交了稅的情況下,政府各部門和行政性事業單位還收取這樣多的費,造成的問題太多:一是政府有關行政和事業機構和人員得不到預算控制,有收費和罰款就有機構和人員膨脹,機構和人員膨脹再收取更多的費項和罰款,形成收費罰款與機構人員膨脹之間的惡性循環。二是許多個體、微型和中小企業,實際上讓政府各個部門和各行政性事業單位的收費和罰款收得經營困難,甚至倒閉了,1999—2004年間,因不堪政府各部門和各事業單位收費和罰款,倒閉了810萬個個體工商戶,淨減少了1600萬個工作機會,而且許多想創業者,也望諸多的收費和罰款風險而止步。因此,強烈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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