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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公開個人財產為何那麼難?

http://www.CRNTT.com   2009-03-23 09:25:19  


  中評社北京3月23日訊/廣州《南方人物周刊》日前載文“王全傑:官員公開個人財產為何那麼難?”文章說,只有允許媒體公開,大力進行輿論監督,政府的運作、官員的個人財務狀況,才是真實透明的,才能大白於天下。全文如下:

  本次兩會上,有某政協委員兼官員說:“要想讓官員公示財產,怎麼不先公開老百姓的財產,企業家的財產?”

  克林頓說:“我換一把椅子也需要仔細考慮,因為有那麼多眼睛在看著呢。”公務員財產“陽光法案”,是反腐敗的利器。政府公務人員在就任前公示個人財產狀況,已是國際通行的慣例。

  世界上第一部有關財產申報的法律,是1883年英國議會通過的《淨化選舉、防止腐敗法》。 2007年1月26日,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上任伊始即公布了自己和夫人的財產狀況,成了第一位根據聯合國相關規定、對外界公布財產狀況的聯合國秘書長。

  我國台灣地區領導人馬英九的住房及收入同樣是透明的。2008 年11月28日,台灣“監察院”公布第151期《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專刊》,刊載馬英九等人的財產申報資料,資料顯示,和2008年2月競選前相比,馬英九夫婦的存款,從新台幣5237萬餘元增加到6468萬,增加近1231萬元;蕭萬長的存款則減少180多萬元。針對外界議論,“總統府”發言人公開回應說,馬英九夫婦存款增加“主要是兩人的薪水收入,以及周美青女士工作的績效獎金,最主要的是周美青‘5.20’後退休的退休金收入”。

  陽光執政、政府官員公開個人收入狀況,已成為民主社會政治人物從政的基本理念。

  在今年的兩會上,《公務員財產申報法》立法也成了熱門話題。有代表具體提出,明確要求“縣處級副職以上領導職務的公務員”都是申報的主要對象。

  但熱議之中也有異議。某政協委員、同時也是政府官員說:“要想讓官員公示財產,怎麼不先公開老百姓的財產,企業家的財產?”中央紀委副書記、監察部長、國家預防腐敗局局長馬馼則認為,由於金融的實名制、現金流通、財產登記等技術監督統計手段尚不完善,推行該制度的時機還不成熟。

  煙台大學教授、上一屆全國人大代表王全傑在就任期間,曾三次向全國人大提起《關於黨政官員公示財產的議案和建議》。今年的兩會,任期屆滿的王全傑雖未能出席會議,但仍投書人大,繼續為該提案鼓與呼。本刊就此採訪了王全傑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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