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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台灣關係法》 中美大障礙

http://www.CRNTT.com   2009-05-08 10:20:16  


《與臺灣關係法》使中美兩個大國的關係難以正常發展
  中評社香港5月8日訊/中國社科院著名美國問題專家陶文釗今天在《大公報》發表文章“《與台灣關係法》是大障礙”。作者表示:“三十年來,國際形勢發生了巨大變化,中美關係已經成為世界上最重要的雙邊關係之一。在這種情況下,美國《與台灣關係法》越來越顯得與中美關係的大局格格不入,實在是阻礙兩國之間增進互信、進一步改善關係的主要障礙。”文章内容如下:

  近一年來,兩岸關係步入了和平發展的軌道。中美關係在美國大選之後實現順利過渡,發展勢頭良好。這是兩國三方多年努力反對“台獨”分裂勢力取得階段性重要勝利的體現。最近,海外有人乘著《與台灣關係法》出台三十周年的機會,把中美關係和兩岸關係的進展歸功於《與台灣關係法》,這種看法筆者不能認同。

           美雙軌政策產物

  中美關係正常化三個多月,美國就出台了《與台灣關係法》,其中寫進了美國對台灣的所謂“安全承諾”:台灣問題必須以和平的方式解決;美國將繼續向台灣提供防禦性武器以便使台灣“保持足夠的自衛能力”。這一美國的國內法顯然是從中美關係正常化立場的倒退,它侵犯了中國的主權,傷害了中國的核心利益,是對中國內政的粗暴幹涉。中國政府對這一法案提出了嚴正交涉和抗議。卡特政府屢次保證,將完全按照中美關係正常化的方式來執行這項法律。

  卡特政府之所以作這樣的保證,是因為《與台灣關係法》在一些重要的方面留下了模糊的空間,比如其中規定了要繼續向台灣提供武器裝備,但究竟提供什麼、提供多少、什麼時候提供,這仍然是要由行政當局來決定的。再者,萬一台灣海峽地區發生了軍事衝突,美國將如何介入,採取什麼措施,《與台灣關係法》中也沒有明說。

  《與台灣關係法》的出台是美國雙軌政策的產物。出於當時美國全球戰略的需要,美國感到有必要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實現關係正常化。但美國國內的許多勢力不能認同社會主義的中國強大起來,不願意完全放棄對中國的遏制政策;要維護美國對盟友和“老朋友”的承諾,維護美國的信譽,維護美國在台灣的諸多利益。《與台灣關係法》就是這種願望和利益的體現。建交三十年來,美國的政策仍然沒有從根本上擺脫這種雙軌政策。

  這里牽涉到一個問題,美國在台灣的利益到底是什麼。中美關係正常化後,美國官方不再說美國在台灣還有戰略利益。但也有一些學者說得比較坦率。如布什政府第一任期國防部中國科科長、現任美國企業研究所研究員的蔔大年和布什政府第一任期助理國務卿幫辦、現在智庫任職的薛瑞福牽頭的一個“台灣政策工作小組”在2008年2月出台了一個題為《鞏固自由亞洲—二十一世紀的美台關係議題》的報告,其中就指出,“一旦控制了台灣(加上台灣海峽),中國將能在衝突中有效阻止美國及其盟國進出關鍵性的海上航道,並能讓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勢力深入亞太地區”。在他們看來,保持台灣不與中國大陸統一對於美國是有戰略重要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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