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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轉型 所有要素需市場化

http://www.CRNTT.com   2009-11-19 09:49:28  


國家能否通過打擊囤積土地實現房地產有序發展,民衆拭目以待。
  中評社北京11月19日訊/近日,國土部發布了關於《限制用地項目目錄(2006年本增補本)》和《禁止用地項目目錄(2006年本增補本)的通知。對於商品住宅用地的宗地出讓面積,國土部首次給出了明確上限,要求小城市(鎮)不超過7公頃,中等城市不超過14公頃,大城市不能超過20公頃(約300畝)。限制土地出讓面積實際上就是限制開發商囤地以及層出不窮的“地王”。

  此外,新版本的土地出讓合同中,要求開發商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時寫上竣工日期等要約,如果開發商閑置土地不開發,政府不但可以依約收回,更可以將開發商訴諸法律。而在此前,在2008年底各地出台的房地產“救市”政策中,大多數地方政府提出了分期交付土地出讓金等政策。 

  21世紀經濟報道發表評論員張立偉文章表示,在事關中國經濟未來命運的諸多因素中,土地具有根本性的地位。因為中國經濟正面臨某種資產泡沫的威脅,尤其是在信貸投放過多、通脹預期過強、產能全面過剩的背景下,資產泡沫可能繼續膨脹,並威脅到金融安全。而決定資產泡沫是否繼續膨脹的因素,除了金融政策之外,就是土地供應。然而,自2000年以來,在地產價格屢次快速上漲的階段,所用的調控手段也就是金融政策和土地供應。

  事實上,形成資產泡沫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地方政府的“土地財政”導致土地價格暴漲,從而傳導至房價;其次,是先富起來的一群人大規模炒房為資產泡沫推波助瀾。因此,如果真正想遏制資產泡沫,實行物業稅是一個最有效的手段,它消解了“土地財政”帶來的土地供求矛盾,打擊了地產投機客,一石二鳥,標本兼治。但是,物業稅改革涉及到地方政府利益,在分稅制條件下,地方財政會受較大影響。因此,問題的關鍵是財稅分配改革與政府轉型,推進政府轉型。

  土地是最重要的生產要素,因為土地產權的集體性質,令土地價格、供給和交易由地方政府決定,弱化了其市場活動的要素性質。比如,全國各地招商引資的開發區土地,大部分地方政府讓企業免費使用或者低價出租、出售(使用權)。

  文章指出,在工業化時代,土地、資本、勞動是經濟三要素。作為一個正在推進城市化、工業化的國家,在初期階段,政府決定國有性質的土地市場可以令經濟活動擁有成本優勢,如降低企業生產成本、加速城市化進程等。但是,隨著進入中等收入國家水平,轉型要求所有要素實現市場化,土地達到這一目標的前提是產權明晰。

  文章最後說,土地作為最重要的生產要素,其改革無法回避。長期看,它決定中國轉型能否成功,城市化能否繼續推進;當前看,它與資產泡沫的命運密切相關。我們看到,浙江省正在全省推廣農村集體土地入市,並逐步實現與城市國有土地“同地、同價、同權”的流轉模式。這樣的試驗值得鼓勵,當然,法律方面也應該及時探討與之相關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