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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創新條例的通過應加快腳步

http://www.CRNTT.com   2010-02-11 12:00:18  


 
  除此之外,為全面兼顧整體產業的發展,新版的產創條例亦把中小企業及傳統產業納入,增列對中小企業增聘人員提供直接補貼。根據“經濟部”的初步規劃,中小企業(包括傳統產業、商業服務業等)未來只要願意僱用失業一段時間的員工,或進行研發、創新及人才培育,將可獲政府補助獎勵或減免租稅。透過直接補貼及租稅減免,除可讓中小企業共同享有產創條例的效益外,亦可提高中小企業聘僱當前龐大失業勞工的意願,同時也可間接降低台灣的失業率,可謂一舉兩得。 

  從“行政院”原先的產業創新條例草案及最新的修改方向看來,產創條例主要係針對企業人才培訓、研究發展、營運總部及國際物流配銷中心等4項提供功能性獎勵,同時為順應國際永續發展及提升企業綠色競爭力,草案內容也涵蓋綠色新政。由此觀之,產創條例著眼的是台灣產業的長遠發展,而非一短期優惠措施,最主要的目的是引導出台灣未來十年、二十年的產業發展方向。尤其是現今台灣正朝向全球創新中心、亞太經貿樞紐以及台商營運總部的方向前進,產創條例的角色可說是至為重要。
 
  當前台灣政壇在反對陣營取得近幾次地方選舉的優勢後,似乎又重啟紛擾之局。一股為反對而反對的聲浪四處點火,暗地裡蠱惑民心、倒是為非。從去年兩岸金融監理合作瞭解備忘錄(MOU)的簽署,到產創條例的立法,再到今年兩岸經濟協議(ECFA)的協商,都令人感受到明顯刻意的阻撓力道,此實非全民之所樂見。 

  現今產創條例在執政當局從善如流之下,已具體調整並修改具有爭議之處。雖然無法及時立法通過銜接促產條例的落日,但未來一旦通過,租稅優惠仍可追溯至今年的一月一日,對於降低台灣產業的衝擊,還是具有一定助力。不過,若是反對陣營依舊一眛地杯葛,不尊重協商的結果,執政當局也應拿出魄力,逕行交付表決。畢竟產創條例攸關台灣未來數十年的產業競爭力,如無法儘速通過,阻礙產業發展事小,損及全民福祉可是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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