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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公益基金會“抗稅”實錄

http://www.CRNTT.com   2010-02-17 11:00:58  


 
  “我就直接上達分管財政的副總理,讓上面往下壓。我們都是體制內外幹過的人,知道怎麼樣用兩塊資源打,知道怎麼玩兒,”犯了煙癮,他又點著一根,一口京腔夾雜著煙霧往外冒,“我們不是造反的,我都50多歲了,就想做點事兒。”

  面對群情激憤的局面,財稅部門至今仍充耳不聞。早前有消息稱他們將發布一個書面回應,但之後不見蹤跡,情況變得更不明朗。

  東北財經大學財稅學院教授李晶說,“他們想要政策,但是根據中國的經驗,稅收優惠政策通常不是這麼鬧出來的。”

  李晶參與了企業所得稅法的起草及稅收征管法、個人所得稅法的修訂工作。她強調已經實施的企業所得稅法系統及其立法精神的公允、正當和不可逆轉性。在向本刊記者所做的解釋中,她否認國家存在不鼓勵非營利組織及其事業發展的用意。與此相反,企業所得稅法對於非營利組織的態度一向友好。舉例說,非營利組織接受的捐贈免稅,這是多年來一以貫之的優惠。但非營利組織也是特殊企業,就像不事經營的事業性單位一樣,當他們取得了應稅收入,就要交稅,李晶認為這並沒有什麼不對。

  “免稅收入只限於非營利組織的非營利收入,發生了營利性收入,自然屬於應稅範疇,否則社會上所有飯店開業前都先找非營利組織合作,或者先成立非營利組織,再以此名義開飯店,就很方便避稅了。”李晶說,“這個道理在任何時期都存在,再鬧也改變不了。”

  至少是在第二次聯名前,幾家主要公益基金會的行動均得到了一批從事非營利組織制度研究的專家顧問團隊的支持。徐永光相信,在此背景下出來的一紙聲明,能引起有關方面的重視。但在李晶那兒,這已經脫離了稅法專業值得討論的範疇,她對本刊記者說,“從財稅專業的角度出發,估計不會有多少財稅專家支持他們的想法。事情的解決有多種途徑,‘鬧’也許不是最好的辦法。”

  根據塗猛的設想,公益基金會試圖通過這樣一次集體式的公開表達,尋求與管理部門建立一種穩固、正常和通暢的對話機制,以便在行政立法和執法層面達成有效互動,免除芥蒂。這方面不是沒有先例可循,1999年的公益事業捐贈法和2004年的基金會管理條例,出台之前即廣泛聽取了基金會的意見,青基會有兩位法務部工作人員受邀參與這一立法過程,他們的案例與想法亦被吸收。但這並沒有形成制度性安排。

  “像這次的稅收政策,是不是也要做個意見征集?沒有,就這樣直通通出來了”,塗猛說,“是不是可以進一步說,我們的位置在政府某些公務員的心目中比較卑微?”

  眼下這樣一次集體行動,很難想象會產生怎樣的合力效應。很多參與聯名的機構,事後的表現顯得鬆懈、勉強和故作姿態。這種紙面“聯盟”,在還沒有實現訴求之前,內部實際上已經先行趨於渙散。除了少數幾家因其核心利益面臨損失而態度堅定的基金會外,多數機構在簽完字之後便銷聲匿跡,少有露面吭聲。他們的心態微妙,有的認為“讓人知道就行了,改不改變不太重要”,有的則一副“我不出來說話,自有別人去出頭”的腔調,還有一些機構在記者的採訪要求下選擇退避,有的甚至否認參與其事,並非所有人都具有塗猛和徐永光那樣的底氣和魄力。

  “在這個領域裡,大家抱團是很被忌諱的事情,”一位圈內人士說,“如果通過媒體公開表態,有時候會給他們的主管單位惹麻煩,另外也會引起更多不了解非營利性社會組織的官方機構誤解,由此會受到一些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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