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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種非法辦學叫月薪200元

http://www.CRNTT.com   2010-04-08 14:04:24  


讓代課教師們集體陷入人生的低穀。攝影伏志勇
 
  記者看到的部分禾庫學區“工資名册”顯示,直至1998年之前,當地代課教師領的是“造册工資”,即每月由本人到學區領取工資,“那時工資都是由學區統一造册,代課教師和公辦教師都需要到學區找財務領工資,親自簽名,一個月取一次,最高的時候的工資是每個月108元”。而在1998年至1999年,每月的工資被劃入他們在農村合作社的存折中,此後至2002年,造册工資制度再度恢復。 

  “公辦教師的工資,我們根本看都不敢看”,吳藝偉說,這種對比,“看了只是心酸”,“評級、評優,也都是公辦教師的專利,我們從來沒有想過。我們的擔子比公辦教師要重,考不好,先批評的都是我們。我們只能拿成績來對付他們”。 

  “四五十元一個月,我們也過來了。這麼長的時間下來,我們已經不太看重這份錢了。我們總相信,國家經濟發展了,有一天,代課教師的政策會越來越好,國家也會看到我們”,龍玉福總是這樣自我安慰。 

  而他們的薪酬體系,正在悄然發生變化。大約從2002年至2006年,吳藝偉、龍玉福他們就無法按月領取工資了,其間,他們是將每個學生大約百餘元的學費收齊後,統一交到禾庫學區,等到每個學期末,禾庫學區再按照上報的學生人頭數,一次性返還回他們執教的小學,“大約是每個學生每學期返還40元,扣除買粉筆、紙張等辦公費用以及校舍維修費用,多退少補,結餘的經費就是我們這些代課教師一個學期的工資”,吳藝偉解釋,按照當時的折算,他每月約有200元的工資,這也是他歷年任教最高的月工資。 

  到2007年左右,鳳凰縣爭取貫徹實施義務教育階段“兩免一補”政策,這座地處湖南西部邊陲的縣城得到了上級財政撥發的“九年義務制教育專項保障經費”。《新民周刊》記者在該縣教育局得到的文件顯示,此項補貼包括“農村小學生每生每年免除190元”。 

  鳳凰縣教育局計財股塗股長告訴《新民周刊》記者,以2010年為例,鳳凰縣得到九年義務教育專項保障經費2149萬元,“全部由上級部門發放”,其中,中央撥款1728萬元,湖南省撥發389萬元,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撥款32萬元。 

  也就是大約在2007年這個時間節點上,吳藝偉、龍玉福等人的薪酬體系發生了“第三次變化”。他們“明顯感覺到工資下降”。 

  記者看到的一份鳳凰縣禾庫鎮“2009年秋各校經費”統計表顯示,2009年秋季學期,吳藝偉執教的九龍寨小學上報的學生數是12人,根據政策下撥經費是1080元,扣除交給“書店”的546元、交“教育局”的108元,以及“開票稅費”60元,“退回各校”的金額是366元。 

  吳藝偉表示,禾庫學區領導告訴他們,這筆“退回各校”的366元就是“辦公經費”。而這筆“辦公經費”是按照每生每學期70元左右的補貼返還之後扣除上述幾筆開銷所得,此後再扣除九龍寨小學的日常必要開銷,即為吳藝偉在上學期所拿到的全學期工資,按照每個學期5個月來計算,平均月工資最多為73元,“等於說,我的收入倒退到了十幾年以前”。 

  同樣在上學期,石傑華執教的巴幾小學最後拿到“退回各校”的經費823.5元,龍玉福與歐正金兩人共同執教的早齊小學最後一共拿到1586元,吳永忠所在的大塘小學與吳妹女所在的都沙小學則各自拿到915元。 

  這幾筆“退回各校”的“辦公經費”,也就是上述幾位代課教師在上個學期5個月中代課所得的全學期工資,算下來,平均每月不到200元,約為同期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月最低工資標準的三分之一。 

  記者獲得的鳳凰縣禾庫學區不同學期幾份“各校經費”表格統計顯示,以吳藝偉為例,他在2007年春季全學期工資為143.43元,2007年秋季全學期工資為270元,2009年春季全學期的工資為360元。 

  其中,2008年春季禾庫學區的“各校經費”統計表格上,沒有了九龍寨小學的名字。“當時學區領導說我上報學生人數晚了,學生人數已經上報到縣里了”,因此,這個學期,吳藝偉沒拿到一分錢,“等於是無償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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