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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宅一條街,官員們的財產公示?

http://www.CRNTT.com   2010-04-20 11:21:34  


常德石門縣楚江鎮沿河大道邊的別墅群。記者童迪攝(圖片來源:紅網)
  中評社北京4月20日訊/湖南省常德市石門“官員豪宅一條街”的網帖在網絡上躥紅,引起許多網友的熱議。南方網今天登載劉以賓文章“豪宅一條街,官員們在進行財產公示?”,內容如下:

  據紅網報道:湖南省常德市石門“官員豪宅一條街”的網帖在網絡上躥紅,引起許多網友的熱議。經媒體記者實地調查,豪宅街里各種式樣的別墅整齊排列,每戶人家都有院子,院外設鐵門,有的居民家還養了狗。33戶居民戶主中,有人大副主任、副縣長、國土局糧食局領導等21人,其中,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張前雲住宅價值500萬。讀罷此新聞,筆者的第一感覺是:難道這不是最好的官員財產公示麼?

  官員財產公示喊了許多年,在不同地區也試了若幹回,事實證明它阻力極大,很難推行,於是形成了一種固定的概念:官員對自己的財產尤其超出合法收入的部分,一般均噤若寒蟬。如今看來,這種概念或許是錯誤的,起碼是不全面的。所謂“前事不忘、後事之師”,河南省信陽市國土資源局因“最牛處級官員別墅群”局黨組書記、局長受了行政警告處分,柳州市四大班子領導集體入住豪華別墅小區也帶來不少麻煩,而石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一批官員價值百萬的豪宅就擺在那麼顯眼的地方且系長期展示,他們為什麼就沒有顧忌?另一方面,推行官員財產公示的思路和做法僅僅寄希望於自報,僅僅把目光盯在一紙公布欄中,也是一個很大的局限。

  領導幹部講求“注意影響”、防止脫離群衆的年代早已過去,取而代之的是財產公示這一更現代的、更具國際慣例意義的監督約束方式。按說,前者“虛”而後者“實”,後者比前者應該更有威懾力和約束效果。某級官員合法收入該是多少,百姓掰著指頭都算得出來,更何況黨紀、政紀規定官員不得經商辦企業,且對其家屬子女經商活動亦有諸多限制,因此,明顯多出來的財產幾乎就是“來源不明”的同義詞。住宅是眼下最能體現官員家庭財富的東西,官員既然敢於通過豪宅露富,就說明他們既對公衆的心里不平衡表達著藐視,也對財產公示等反腐制度心存蔑視。

  為了社會和諧,為了維護官員的廉潔形象,既然“官員豪宅一條街”在網上引起轟動,繼而肯定會引發更多人對現場實物的指指戳戳,當地乃至上級有關部門就應該好好查一查,而且給公衆一個較為滿意的交待。而且,由豪宅露富可舉一反三:官員的私家車、名牌服裝、高級煙酒等等,其實都是一種主動的財產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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