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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樓市 需要“兩個創新”

http://www.CRNTT.com   2010-05-16 11:27:08  


 
                      創新物業服務

  二是開發商的經營理念要創新,要變“投機取巧和唯利是圖”為“以人為本和以市場為導向”。首先,開發商對住房結構設計要大膽創新。開發商向來願蓋大戶型和豪華型高價住宅,而且喜歡在價格上做手腳。這些都是投機思想在作怪。“國十條”出台後,投機成本加大,企業投機已行不通。此時開發商就應回歸理性,老老實實為民多建好房,多造物有所值、物美價廉的房子。這才是企業的真正出路。

  其次,開發商應通過管理創新,大幅提高住房質量。據悉內地住房的平均壽命只有三十年,遠低於西方發達國家。如果住房產權為七十年,那麼住房所有者很可能會在三十年後與開發商打質量官司。企業現在就應有危機意識,時刻視質量如生命。

  最後,開發商應改進和創新物業服務,提高業主對物業服務的滿意度。權威機構對全國住戶滿意度的調查結果顯示,“物業服務差”已躍居第一位。物業服務差,引發業主不滿,糾紛頻發。這已影響到開發商的聲譽。

  總之,為培育和打造一個能夠真正拉動內需的有序健康的樓市,無論政府還是開發商,都需要大膽創新和合理創新。政府通過創新,提高市場監管水平,包括對樓市既有效約束又合理引導。開發商則通過創新,提高住宅設計的合理水平及住宅質量,並改進服務,以滿足市場的最大需求,同時也是在提升住宅附加值和企業競爭力,確保企業在樓價下降後仍處不敗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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