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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價一再飆漲 理由何在

http://www.CRNTT.com   2010-06-04 11:18:16  


明確自來水供給准公共產品的屬性,讓政府部門承擔起相應的財政職責,圍繞水價是否合理的一切懸疑都將迎刃而解
  中評社北京6月4日訊/近日,一位參加了近期國家發改委水價成本公開座談會的人士稱,國家發改委要推進水價成本公開化改革,地方物價部門卻持反對意見,因為水價中有很大比例的成本不宜公開,如政府的一些不合理行政性收費,也附加在水價中。(《21世紀經濟報道》6月2日) 光明網《光明觀察》今日刊發評論員知風的文章“水價上漲原來是‘水可載舟’”,南方網也發表了經濟學博士馬紅漫的評論文章“行政職責缺位導致水價飈升”,其內容如下:

  ○水價上漲原來是“水可載舟”

  漲價在當前的經濟政策下,早已不是什麼新鮮的字眼了。記得小時候生活用品哪怕漲一分錢,都要落實到居委會召集居民開會,統一認識。物價都嚴謹到買一毛四分半一斤的食鹽,還要找半分錢的衛生紙。而現在,物價明漲暗漲幾乎天天在漲,一句“市場經濟”解釋了所有問題,就像下崗工人對企業轉制的認識一樣,痛著並忍受著。善良的人們也許認為,以前的物價穩定是政府貼錢的,現在的物價飛漲是政府放手不管了,純屬市場行為。如果是這樣,那就無可奈何了,讓誰做虧本生意呢? 

  自來水已經多次漲價了。過去政府對自來水行業注重社會效益的概念已經慢慢淡出了人們的共識,這最多也是認為政府讓自來水行業獨立經營,再也不為民生而做不賺錢的買賣。這也無話可說。然而,發改委要推進水價成本公開化改革,這只不過是讓百姓了解自來水的成本,體會漲價後的自來水是物有所值的。但是“地方物價部門卻持反對意見”,原因是“因為水價中有很大比例的成本不宜公開,如政府的一些不合理行政性收費,也附加在水價中”。這讓消費者很意外,就算你政府不顧社會效益,不給涉及到百姓基本生活需求的資源做政策傾斜也就罷了,怎麼能在自來水中撈取“油水”?自來水除了生產成本外,到底還養肥了多少“水老鼠”? 

  對自來水公司的上級主管單位水務局,《廣州日報》披露:深圳市人大代表在6月1日的預算審計會議上,質疑在編人員700多名的深圳水務局1.3億元人員支出費用。水務局領導表示,人員支出增多不僅包括工資,還有體檢費、企業年金、補充醫保、住房公積金等。在公眾對水價上漲備感不滿的壓力下,在自來水企業堅稱“長期虧損”的困境下,深圳水務局享受著人均18.5萬元的年薪,公眾不由得問:那些經自來水公司收取並交由水務局分配的費用,究竟是用來“養水”還是用來“養人”的?原來,所謂自來水的成本,在企業的生產成本和管理費用外,還要養肥一大幫子“水管家”,這真是活生生的“水可載舟”了。 

  公眾普遍認為水價是“自來水本身的價格”, 對此,自來水公司代表粗略列舉了15項不應附加在水價的成本項目。儘管“15項附加成本”沒有披露,但可以想象,這“15項附加成本”是資源費成本、輸配成本和污水處理成本之外的。一個本沒有暴利的產品,有“15項附加成本”,這還是自來水嗎?唯一能顯示水的屬性的,只剩下能負載起權力部門這只龐大的船只了。水價漲了,水也深了,浮力就更大了。連相對價格低廉的自來水中,都插滿了權力的吸管,我們怎麼去想象房價、藥價、油價等等?還有多少“成本不宜公開”的東西,讓百姓承受著額外的痛苦? 

  因此,水價上漲是“水可載舟”的需要。這樣,給這個社會造成的壓力,給民眾生活帶來困苦的一部分人為因素也昭然若揭了。是啊,水可載舟,但下一句有點傷感情的話不說也罷,就不知船上的人覺得安穩麼? 

  ○行政職責缺位導致水價飈升

  水價之謎似乎開始逼近真相。據報道,近日國家發改委提出要推進水價成本公開化改革,但卻遭遇地方物價部門的反對。其中的原因是,地方物價部門認為水價中有很大比例成本“不宜公開”,如政府的一些不合理行政性收費,以及一些本應由政府部門承擔的投入被附加在水價中。

  儘管我們無法據此獲得自來水成本的細節,但是這至少解釋了一個公眾長期以來的重大疑惑。那就是為何自來水公司的賬面毛利率極高,但是卻又長期入不敷出,以至於要不斷地提高水價,且屢屢獲得價格部門的默認。最為典型的例子是上市公司寧波富達,該公司2009年半年報顯示,旗下自來水業務收入2461萬元,業務成本1548萬元,營業利潤率高達37.23%,相較於一般競爭性企業而言堪稱“暴利”。但是就在去年年底,寧波市有關方面則以成本過高為由,將居民用水價格從每立方米2.20元調整為2.75元,並將最終調整至3.20元/立方米,總提價幅度高達45.45%。相關報道透露給公眾的機密就是,水務公司毛利率與實際利潤率之間存在巨大差異、從暴利到虧損的直接原因在於,自來水供水管網折舊設計與相關工作人員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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