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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明德耗費重金刊登廣告為的是甚麼?

http://www.CRNTT.com   2010-08-14 08:03:16  


施明德耗費重金刊登廣告,為的是提醒馬英九,不要忽略他的存在?(中評社 黃筱筠攝)
  中評社北京8月14日訊/前反反貪總部總指揮施明德日前耗費三百萬元,在台灣地區的四張主要報章刊登題為《施明德的緊急呼籲》的全版廣告,要求兩岸刪除“ECFA”第十六條“終止條款”,並重啟“ECFA”談判。已經沉寂了一段不短時間的施明德,突然跑出來危言聳聽,究竟為的是甚麼?他要針對的是誰?澳門《新華澳報》今天登載富權的評論文章“施明德耗費重金刊登廣告為的是甚麼?”,內容如下: 

  “ECFA”的正面效應,目前正在台灣地區發酵。從北部到中南部,從大企業到中小企業,從中產階層到僱員農民,都開始不同程度地享受到“ECFA”的好處。據有關部門初步估計,“ECFA”早期收穫對“五都”產業的影響,可獲益的廠家數近七千五百家,增加產值至少一千億元,預估最少增加就業人數約六點八萬餘人。很多廠商都決定加碼投資,不少業者決定將若干生產線留在台灣、根留台灣。這不但使國民黨人感到高興,認為將對年底“五都”選舉有利多作用。就連高雄市長陳菊等人也已感受壓力。因此,從綠營出來的楊秋興,也宣佈有條件地支持“ECFA”,並將之作為參選大高雄市長,與陳菊爭奪中間及淺綠選票的利器。因此有人說,“ECFA”尚未正式生效,就已有如此好的效果;倘在正式生效之後,將使台灣的前景更美好。

  但正在此時,前反反貪總部總指揮施明德,日前卻耗費了三百萬元,在台灣地區的四張主要報章--《中國時報》、《聯合報》、《萍果日報》、《自由時報》,刊登題為《施明德的緊急呼籲》的全版廣告。儘管從字裡行詞看,施明德也是支持兩岸簽署“ECFA”的,但這全版廣告卻“另辟蹊徑”,要求兩岸刪除“ECFA”第十六條“終止條款”,並重啟“ECFA”談判。其主要觀點是:一、“終止條款”就像盲腸,嚴重還可能引起腹膜炎,因而是“毀台條款”。因為中國和台灣(包括民進黨再執政)都對“ECFA”擁有絕對的片面終止權,不必有甚麼真正的經濟利益爭執。只要一方發出“通知書”,六個月之後就生效。依循“ECFA”所經營、投入的一切都將一筆勾銷,化為烏有。二、中方可利用“終止條款”,作為向台方施加必須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壓力的利器,引發“以商逼政”的危機。倘此,必會使到台灣經濟大恐慌,股市和匯市瞬間崩潰,從而屈服中方的政治勒索,或是使到台灣的財產、資金將被快速外流,台灣全面將掏空,台灣經濟面臨瓦解。這對台灣的殺傷力將遠大於十萬顆飛彈的轟炸。三、將淪為台灣藍綠兩黨進行政爭奪權的武器。不管藍綠哪一黨執政,都將會因為競選或自私的政治盤算,利用“終止條款”來作為打翻“ECFA”所建構的經貿局面。這比一萬個“核四停建的殺傷力更大。因此,沒有第十六條“終止條款”的‘ECFA’,才是宣示雙方將在互利、互尊,互惠的大理想下,追求雙方人民永續發展的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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