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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朔:赦的古代權力遊戲 可休矣

http://www.CRNTT.com   2010-09-28 11:23:14  


 
  台灣從民國六十年紀念“開國”六十年起,已陸續減刑五次,加上這次“建國”百年減刑,已是四十年六次,這次要減刑到距上次也才三年而已,這絕對符合“濫赦”要件。現在已非古代,尤其是當今法官對案件輕判的多,這時候還動輒找名目搞“赦”的遊戲,就難免予人我們政府的法律觀到底是甚麼的疑慮。如果以前的減刑的確再回籠的比例低於刑滿及假釋者,那麼我敢肯定的說,那些待決的死囚將來有殺人的比例絕對更少。基於同樣的邏輯,他們是否也應減刑?我們政府說法治,不在如何保障普通百姓,不在改革司法使不公正的審判絕跡,也不在保障受刑及刑滿後如何在沒有歧視的條件下重返社會等問題上用力,而只是對受刑人的赦免上動腦筋;這樣的政府在做的事,不正是在使“善人喑啞”嗎?

  古代皇帝要找“赦”的理由太容易了。登基、娶皇后、生兒子、孫子、立太子、改年號,年成好是理由,年成壞也是理由。而到了現在,開國六十年是理由,八十年是理由,一百年是理由,兩蔣逝世是理由,解除戒嚴也是理由。這種找理由的本領一點也沒有輸給古代。“赦”的理由及次數太多,已形同濫赦,它其實已對整個司法和人民對司法的期望造成了極大干擾。台灣要的不是那麼多的濫赦,台灣要的是更清楚、有條理、有正義的司法改革!特別是在白玫瑰事件之後!

  從古到今,全世界的統治者都在做著收買人心的事,收買人心並沒有甚麼不對。像我就很希望統治者能做出有偉大意含的事把我的心收買過去。而今用“建國百年”為理由搞減刑,口號及手段兩皆不對。“中華民國”搞成今天的偏安,有甚麼顏面去大肆慶祝?台灣司法百廢待舉,卻去搞減刑這種古代性格的“赦”的遊戲,不是有點無厘頭?我對“建國”百年的願景和統治者們不同,我希望的是台灣好山好水的恢復,台灣清明司法的建立,而這卻不在當政者“建國百年”大肆慶祝的時間表內!

  東漢時的匡衡,反對“赦”這種價值,他認為治理國事有本來先後,良好的治理乃是本,如果不務本,縱使天天赦,年年赦,對“國家”前途也將沒有用。匡衡的觀點可供今日主張“赦”的政府官員們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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