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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管治:困境與能力

http://www.CRNTT.com   2010-10-18 11:39:44  


 
  然而,2002年的個案不能與2010年10月13日的情形相提並論。前者是先由立法會各政團一致動議,後有特區政府相關措施。這一回是行政長官按既定程序頒佈了有關指令,卻遭立法會各政團聯手否決。

  不是香港政治出現了“大團結”的格局。相反,促使各政治團體一致反對擴大將軍澳堆填區的,正是對未來香港政治版圖的激烈爭奪!

  然而,行政長官的權威公然遭遇所有政治團體的挑戰,則反映:特區政府的管治正面對不能低估的困難。

  困難是如何造成的?答案在一定意義上可以從2010年10月13日同一天行政長官在立法會宣讀的2010年至2011年施政報告中找到重要線索。

  在一定程度是由於事先“政治公關”已經於媒體向香港社會披露了新一年施政報告關於改善民生的若干新政策措施,但是,在根本上是因為新一年施政報告仍然缺乏全面而切實地為香港正面臨的深層次結構性問題提出長遠解決的部署和近期應對的措施,使香港不少居民對特區政府的管治能力和施政水平再感迷惑。

  “依法施政”是強政勵治不可或缺的前提和保證,但是,強政勵治還有賴於對香港所面對的各種問題的全面準確的認識和相應的政策措施。特區政府律政司對待立法會挑戰行政長官關於擴大將軍澳堆填區的指令所堅持的是行政長官“依法施政”,卻忽略了有關指令是否體現了現代大城市政府應有的處理固體廢物的政策。

  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應當勇於承擔責任包括勇於承認和改正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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