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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兩制”下 香港人權進步

http://www.CRNTT.com   2010-10-19 11:29:52  


 
  至於香港居民“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不妨參看2007年至2009年度香港境內公眾集會及遊行的相關數字:2007年公眾集會及遊行有3,824宗,警方反對有關申請只有3宗;2008年公眾集會及遊行4,287宗,反對有關申請為零宗;2009年公眾集會及遊行4,222宗,反對有關申請為零宗。香港警方一直秉持盡力協助遊行和集會舉行的政策,並尊重市民享有的相關權利,保障參加活動人士和其他市民的安全,使有關活動在不妨礙其他公眾人士的權利和自由的情況下得以順利進行。

  此外,香港優良的法治傳統在回歸後亦得以保持,《基本法》關於“香港居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規定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實。不久前,由候任終審法院首席大法官在擔任上訴庭主席時定為有罪的一宗案件,在終審法院審理時卻被五位法官一致裁定被告無罪,當庭釋放,並未因該案是候任上司主審而扭曲判決。此一經典案例彰顯了香港在司法領域維護人權是鐵面無私毫不含糊的!

                香港的人權成就與國家的人權進步息息相關

  事實勝於雄辯。上述所列舉的事實和數據,充分顯示“一國兩制”格局下香港的人權所受的強力保障和取得的可喜進步!這一事實從側面表明,中國對人權的重視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香港在保障人權方面取得的巨大進展與中國政府信守承諾,說話算數,“冀求香港安定繁榮,除此之外別無他求也別無強求”的崇高宗旨密不可分!

  眾所周知,中國內地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容許香港“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昭示了中國政府尊重歷史、尊重現實的博大胸襟。而香港回歸十三年來在人權方面的進步和成就,並非是偶然的、孤立的,而是有賴於國家由“階級鬥爭為綱”向改革開放、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歷史性轉變;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歷史性轉變;由革命黨向執政黨的歷史性轉變;由“鬥爭哲學”向和諧哲學的歷史性轉變;由只強調人的階級性向承認人性、人道、人權觀念的歷史性轉變。一句話,香港是中國的香港,雖然內地和香港社會制度、經濟文化水平有很大差異,處於不同的社會發展階段,人權狀況不是同一梯次,但從大方向而言,香港的人權成就與國家的人權進步息息相關,與時俱進!而香港的人權實踐也必將反過來對祖國的人權發展帶來借鑒和啟示,尤其是在“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載入憲法之後,香港的人權經驗有助於解決這一原則如何實施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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