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港澳論語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宋楚瑜參選“總統”將遇兩大障礙

http://www.CRNTT.com   2011-09-02 08:17:49  


這幾天,台灣政壇上流傳宋楚瑜有意找施明德作副手。
  中評社北京9月2日訊/澳門新華澳報今天登載評論員富權的文章《宋楚瑜參選“總統”將遇到兩大障礙》,分析如下: 

  台灣“中選會”根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其《施行細則》的規定,制定了第十三任“總統”、“副總統”和第八屆“立委”的選舉工作進行程序表。在“總統”、“副總統”選舉部分,主要的程序有以下幾項:一、二零一一年九月十五日發佈“總統”、“副總統”選舉公告;二、九月十六日至九月二十日,受理申請為“總統”、“副總統”選舉被連署人,申請人應具備申請書、連署保證金新台幣一百萬元、國民身份證正本(驗後當面發還),聯名向“中選會”辦理,委託他人代為辦理被連署人登記的,並應繳驗受託人的國民身份證正本(驗後當面發還)及附委託書;三、九月二十一日,公告“總統”、“副總統”選舉被連署人,“中選會”將連署書格式函送被連署人;四、九月二十二日至十一月五日,受理“總統”、“副總統”選舉連署書件,連署書件經受理後,被連署人不得補件,亦不得撤回,連署人也不得撤回連署;五、十一月十四日前,查核“總統”、“副總統”選舉連署書件;六、十一月十五日前,公佈“總統”、“副總統”選舉連署結果,被連署人的連署人達到法定連署人數者(二十五萬七千六百九十五人),發給該被連署人完成連署證明書;七、十一月十七日,公告“總統”、“副總統”候選人登記日期及必備事宜;八、十一月二十一日至二十五日,受理“總統”、“副總統”選舉候人登記之申請;九、十一月二十五日前,發還“總統”、“副總統”選舉連署保證金(凡連署人數達法定額二分之一以上者,應發還被連署人連署保證金);十、十二月七日前,審定“總統”、“副總統”選舉候選人名單,並通知抽簽,並於十二月九日抽簽決定號次;十一、十二月十六日,公告“總統”、“副總統”選舉候選人名單,並於翌日起開始競選活動;十二、十二月十七日至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三日,辦理電視政見發表會;十三、一月十四日,投票開票;十四、一月十九日,公告“總統”、“副總統”選舉當選人名單,一月二十一日前,致送“總統”、“副總統”選舉當選證書。

  根據上述時間表,宋楚瑜要透過被連署方式參選“總統”,就將會遇到以下兩道主要“門檻”: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