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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健康不是隱私

http://www.CRNTT.com   2011-12-05 10:06:42  


 
  總統作為政務官需犧牲部分隱私,人民有權知道“管家”的身體是否能夠勝任工作

  在裡根公開了體檢報告後,哈佛教授霍華德(Howard Scandy)在雜誌上發表文章,稱總統不是普通的病人,應定期公開自身健康狀況,並讓公眾和國會判斷總統的身體能否繼續履行職責。這在當時還普遍認同醫生--病人隱私的美國社會引發了廣泛討論。霍華德稱,醫生--病人隱私的確需要受到保護,但身為總統的病人,其隱私並不是絕對的。總統作為民眾選出的政務官,應當犧牲自己一部分的隱私,如同政務官應公開自己的財產一樣。如果當初自己決定參選,也就默認了公開健康信息的義務。總統是民眾選出來負責治理國家的“大管家”,如果總統有嚴重的心裡或身體疾病,將影響其作為美國最高首腦的能力。 因此,民眾有權知道他們的“管家”是否有健康的身體治理這個國家。 
   
  體檢報告只公布身體重要指標,一切圍繞總統的身體“能否勝任” 

  霍華德進一步指出,總統公開健康信息並不是沒有原則的。公開的信息應只包括那些可以讓公眾判斷總統是否能夠履行職責的信息,而不是關於總統身體的各項細節。經過在媒體上的數月討論,美國民眾接受了“總統不是普通病人”這一概念,並確定了日後只公開重要身體指標的原則。 

  在這次白宮公布的體檢報告中,將奧巴馬的身高體重血壓心率等各項檢驗指標一一列明,連總統下唇創傷的愈合情況,開始有輕度老花眼等都有披露。雖然公布的體檢報告足夠詳細,但並不包括娛樂記者最感興趣的有關生殖系統的情況,也不包括其他非常規檢查的各項指標。這是因為,公開的體檢報告只承擔向公眾表明總統的身體可以勝任工作的任務,報告中的一切指標都圍繞著總統的身體“能否勝任”這一唯一的主題。其他諸如生殖系統的指標不會影響奧巴馬履行總統的職責,因此公眾無需知曉。 

  憲法規定總統可因健康原因被非自願替換,總統需向內閣表明身體狀況可以勝任工作 

  總統的體檢報告不止是給民眾看的,也是給內閣和議會看的。美國憲法第25修正案規定,當副總統和多數內閣成員向國會提交書名聲明,稱總統不能夠履行總統職務的權力和責任時,副總統將立刻接任。這其中就包括總統因健康原因不能繼續履行職責。1981年裡根遇刺,因其健康狀況一度惡化,一些內閣成員建議副總統老布什按照第25修正案的第4款出任代理總統。但這一建議被布什本人否決。 

  1987年,霍華德•貝克出任裡根總統的白宮辦公廳主任。當時的裡根已經顯示出帕金森綜合症的症狀。貝克的前任稱裡根總統“頭腦糊塗,注意力不能集中、無能且懶散”,應該準備啟動第25修正案移交其權力。貝克和他的手下決定和總統見個面判斷他是否還能勝任總統的工作。會議中,裡根表現得頭腦清晰,談笑自如。會議結束時貝克和他的團隊得出結論,裡根完全能勝任他的工作,沒有必要因其健康原因啟動憲法第25修正案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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