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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和解”應處理好的五大關係

http://www.CRNTT.com   2012-04-24 09:10:40  


  中評社北京4月24日訊/香港大公報今天登載資深評論員鍾健的文章《兼顧香港與國家利益——“大和解”應處理好的五大關係》,內容如下:

  香港特區作為中國的一部分,不僅僅要保護當地居民的基本權利,同時也有義務維護國家整體利益,有義務維護國家安全,有義務維護國家政權的穩定。正確處理香港利益與國家整體利益的關係,是推進“大和解”時需要高度重視的最重要的一對關係。在香港,能把這個問題處理好的政治領袖,才算是一位合格的政治領袖。

  上周五(4月20日),筆者在大公報新開闢的“大和解大家談”欄目中發表《“大和解”三約束性條件》,分析了推進“大和解”進程需要的三個前提條件。從今天開始,重點對推進“大和解”應該處理好的五大關係做一些分析,與大家探討。

要處理好香港利益與國家整體利益的關係

  所謂的香港利益是分層次的,包括作為中國一個實行高度自治的省級行政區域的地方利益、香港全體市民的利益、香港各階層的利益、香港各利益集團的利益等幾個方面。所謂的國家整體利益也是分層次,包括對外作為主權國家的利益,也包括對內體現治權的中央政權的利益,還包括香港居民之外的其他中國國民的利益等等。

  從根本上來講,香港利益與國家整體利益是一致的,即所謂“香港好,國家好。國家好,香港更好”。但是,由於香港利益與國家整體利益都包含了不同層次,包含了複雜多樣的利益訴求,因此香港利益與國家整體利益之間客觀上又存在著很多不一致,甚至矛盾的地方。事實上,就是在內地,中央與地方之間也存在著很多差異和矛盾。坦率承認和研究香港利益與國家整體利益之間存在不一致和矛盾,是一種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筆者認為,在推進“大和解”過程中,在涉及香港利益與國家整體利益問題時候,以下問題要特別小心處理,以免放大甚至激化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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