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港澳論語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 
“環保鬥士”劉福堂受審記

http://www.CRNTT.com   2012-11-12 14:13:44  


劉福堂
2012年10月11日,劉福堂受審當天,環保志願者從全國各地趕到海口市龍華區法院,以示聲援(圖/南方人物周刊記者 海鵬飛)
  中評社北京11月12日訊/曾被公眾譽為“環保鬥士”的劉福堂,於2012年10月11日上午9點在海口市龍華區法院出庭受審,被控“非法經營罪”,涉嫌用香港書號出版環保話題的圖書,並銷售或贈與他人。十餘年來,為宣傳環保,搞調研,他買書、印書、郵書,自掏腰包就花了二十來萬……南方人物周刊日前刊載紀實文章《“環保鬥士”劉福堂受審 辦案人員稱劉案是鐵案》:

環保鬥士劉福堂受審記

書案

  10月11日早晨7點半,65歲的劉福堂被醫護車送入海口市龍華區法院。這是他近期首次露面。兩個多月前,病中的他在醫院被海口市警方帶走,隨後以涉嫌“非法經營罪”被批捕,羈押在海南省司法醫院,一直未予取保候審。

  9點開庭。穿著便裝的劉福堂等4人被法警依次押入。身高近1米8的劉福堂步履蹣跚、雙頰深陷、眼神黯淡。入座被告席前,他分別向審判席、公訴席、辯護席及旁聽席鞠躬致意。

  被指控為“非法出版物”的5本書,分別為《綠色的夢》、《生態鬥士劉福堂》、《天地良心》、《海南淚(一)》及《海南淚(二)》,主要是劉福堂關於生態環保的呐喊、他的政協委員提案以及參與海南環保事件的過程實錄和評論。

  海口市龍華區檢察院指控,劉福堂沒有取得國內省級出版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私自印刷圖書,並銷售、贈予他人,涉案圖書共18000册,非法經營額44.4萬元,其中已銷售《天地良心》、《海南淚(一)》、《海南淚(二)》三書4034册,非法所得7.8萬餘元,屬“情節特別嚴重”。

  “你出這些書,掙到錢了嗎?”辯護律師詢問。

  “我感到非常冤枉的就是這個問題。我要是為了賺錢就沒必要出這些書了。”劉福堂渾身顫抖,雙手撐住被告席鋼管條凳,哽咽著說,十餘年來,為宣傳環保,搞調研,自己買書、印書、郵書,自掏腰包就花了二十來萬,“說我營利7萬多,但跟我所付出的相差非常遠,其他那些錢全是我自己的工資,如果為了營利,我絕對不會幹這種傻事。”

  海口市龍華區檢察院公訴人發表公訴意見時,也承認劉福堂多年來在保護生態環境方面,做了很多工作,有很大成績,但功就是功,過就是過;依據1998年最高法院《關於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出書沒有通過正規出版社走正規程序,違反關於不得買賣書號的規定,購買香港書號,私自印刷、發行非法出版物,就是非法經營犯罪。

  辯護律師作無罪辯護稱,涉案圖書不是淫穢書籍,也非盜版書籍,更沒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劉福堂自費印書是為了宣傳環保,不是出於營利目的,不符合非法經營罪主觀要件;劉的行為也沒有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擾亂市場秩序,予以行政處罰足以懲戒。

  “非法經營罪是行為犯,在主觀方面並不要求行為人有營利目的,就像我們通常說經營人生一樣,經營不一定都有營利目的。”公訴人比劃著雙手,答辯、微笑。

  庭審最後,劉福堂再度哽咽,自稱與盜竊、搶劫殺人犯、經濟犯一起坐牢,非常冤枉。“所謂非法經營罪因我而起,連累這麼多人,我感到很抱歉。”劉福堂站起來,向一同受審的3名印刷廠經理和業務員深深鞠了一躬。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